爱奇艺条款后「淘宝台湾」为何被盯上? 经济部:陆资不得经营一般广告业务
▲经济部表示,将从严审核陆资在台投资之股权及实质控制力认定。(图/记者周宸亘摄)
继爱奇艺专法通过后,经济部表示,以外资名义来台的陆资电商经营业务范围也要从严认定。官员指出,陆资来台经营电商,虽属正面表列项目,但淘宝台湾等业者改以外资来台,抢食国内「一般广告业务」大饼,这并非现行开放陆资投资项目,因此从严认定。
经济部指出,目前陆资来台投资的正面表列项目中,电子购物及邮购业名列其中,陆资业者可在台执行电商业务,但陆资在台只能经营广告传单分送,伴随电商平台而来的广告效益,属于一般广告业务,目前并非正面表列项目。
官员指出,为抢食线上广告大饼,陆资电商不惜绕道假藉外资名义来台投资,经济部也祭出二招防堵,包括从严审核陆资股权及实质控制力认定,以及配合推动跨部会对陆资投资相关规范之修法。
以爱奇艺专法为例,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透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经济部在本月18日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修正草案,将代理或经销中国大陆OTT及相关商业服务,明订并非开放陆资投资项目,被视为爱奇艺下架专法再添力道。
经济部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2项规定,修正「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OTT-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该修正草案预告期间为14日,将于9月1日期满。预告期满后,规划于109年9月3日进行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