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钱更爱「茅台酒」 河南厅官李新中收贿判10年

飞天茅台酒一瓶目前叫价新台币6815元左右。(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河南原副厅级干部李新中10月22日被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显示,李新中被认定的578万余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560万元)受贿金额中,竟然有236万余元是他收受的茅台酒(包括茅台水立方酒)折算的。

李新中担任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一名余姓经理将20箱茅台酒和4箱15年茅台酒、40箱茅台水立方酒作为礼物送给他,共价值价值43万元(约台币190万元)。

余经理称,开发区管委会在嘉富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西班牙小镇的团购房剩下9套房源,李新中说他9套房源都交给余经理处理。他把卖掉的差价款54.5万元(约台币250万元)给了开发区办公室主任,李新中把钱退还给他,还说「以后需要酒时,让余经理买点酒(茅台)。」这句话说明了他真的是一个爱好名酒贪官

▲李新中任贵州正阳县县长时第一次收受茅台酒。(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李新中在当正阳县县长时(2012年5月)第一次收受茅台酒,他安排人将地产开发集团为他购买的一批茅台酒取走,价约花72万元(约台币320万元)。之后他又收下15万元丹妮丝购物卡和20万元现金,加上茅台总共价值107万元 (约台币480万元)。

除此之外, 驻马店市恒兴运输有限公司一名姓王法定代理人表示,他送了84箱茅台酒给李新中,价值74.394万元(约台币330万元)。王代理人说,送酒给李新中视想要他帮忙解决园区建设问题,李新中帮他的企业争取到378亩地,解决了用水用电和周边通路问题。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10月22日一审认定李新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约台币266万余元)。扣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504.79068万元(约台币2240万元),赃物丹尼斯购物卡6张、53度飞天茅台酒(6瓶装)35箱4瓶、53度15年飞天茅台酒(6瓶装)3箱4瓶,53度茅台水立方酒(6瓶装)10箱,53度茅台水立方酒(100毫升4盒装)6箱,全被没收,由扣缴机关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