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小六女!19岁男冻未条…在她家客厅坏坏5次 下场惨曝
▲19岁王男与12岁少女晶晶交往后,2人5度发生关系,王男因此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3年8月。(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19岁王姓男子在脸书认识小学6年级少女晶晶(化名),2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后,多次在女方家客厅发生关系。晶晶升上国中后将此事告知学校老师,老师觉得在这年纪发生此事实在不妥,速向上通报,同时也赶紧告诉晶晶父母。法院审理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王男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王男2018年5月中旬透过脸书认识12岁少女晶晶,2人月底时成为男女朋友,交往期间王男明知晶晶才小学6年级,身心发展、性自主能力及事务判断能力尚未成熟,却仍于同年7月至9月间,5度在晶晶家中客厅与她发生关系。晶晶上国中后一日向老师告知此事,老师听完觉得不妥,速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规定先行通报,随后晶晶也在爸爸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
高雄地院审理时王男坦承犯行,但期间他不仅未取得晶晶父母谅解,还持续带晶晶外出。法官认为,王男为满足自己性欲,竟不顾晶晶年纪还小就与她发生关系,考量他过去无前科纪录,案发时年仅19岁,年纪尚轻、思虑未周,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共5次(共5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后应执行3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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