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小六女!19岁男冻未条…在她家客厅坏坏5次 下场惨曝

▲19岁王男与12岁少女晶晶交往后,2人5度发生关系,王男因此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3年8月。(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徐恺昕宜兰报导

19岁王姓男子脸书认识小学6年级少女晶晶(化名),2人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后,多次在女方客厅发生关系。晶晶升上国中后将此事告知学校老师,老师觉得在这年纪发生此事实在不妥,速向上通报,同时也赶紧告诉晶晶父母法院审理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王男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王男2018年5月中旬透过脸书认识12岁少女晶晶,2人月底时成为男女朋友,交往期间王男明知晶晶才小学6年级,身心发展、性自主能力事务判断能力尚未成熟,却仍于同年7月至9月间,5度在晶晶家中客厅与她发生关系。晶晶上国中后一日向老师告知此事,老师听完觉得不妥,速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规定先行通报,随后晶晶也在爸爸陪同下前往警局报案

高雄地院审理时王男坦承犯行,但期间他不仅未取得晶晶父母谅解,还持续带晶晶外出。法官认为,王男为满足自己性欲,竟不顾晶晶年纪还小就与她发生关系,考量他过去无前科纪录案发时年仅19岁,年纪尚轻、思虑未周,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共5次(共5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后应执行3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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