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岁女儿客厅哭闹母亲卧室偷欢,因被哭声打扰,最终酿悲剧

“人一旦成为欲念的奴隶,就永远也解脱不了了。”人皆有欲望,欲望的存在本身是合理的,然而一旦不加节制,被欲望所操控以至于成为了欲望的奴隶,后果将会是十分可怖的。就像陷入了沙漠流动的泥沙之中,无论如何挣扎都只会越陷越深,难以从中脱身。

2015年发生在河南的这起案例,就让我们看到了不加节制的欲望是如何生出极端的恶意,对一个无辜的孩子施以毒手。2岁女儿客厅哭闹母亲卧室偷欢,因哭声打扰,被母亲情人虐打昏迷1年,造成大脑永久性损伤再难发育,最终酿成悲剧,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小丽与丈夫阿峰早年间经人介绍结为一对夫妻,虽然没有多少深厚的感情基础,但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倒也过得平静顺遂,不久便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小辛。女儿的到来给这个家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如果不出意外地话,这一家三口会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然而命运却还是给了他们沉重的一击。

一切还要从阿峰外出打工后说起,他原本是想靠着在外打拼给一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却不想夫妻俩长期分隔两地,很快让缺少陪伴的妻子小丽产生了怨言。在小丽看来,一家人能彼此陪伴才是最重要的,阿峰却一心只想着往外边跑,只留下母女二人在家里独守空房,需要依靠的时候连个影子都摸不到。

由此,夫妻俩之间逐渐产生了隔阂,感情也在一天天的分离中慢慢减淡。要知道,阿丽并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女子,难以忍受内心的欲望以及婚姻生活的冷淡,竟越过道德底线做出了背叛婚姻的事情,与一名叫赵某的男子发展出了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

赵某和阿丽差不多的年纪,未婚,性格外放又十分懂得如何讨女子欢心,短暂的相处之下很快就稳稳拿捏了阿丽的心。这个时候的阿丽不会想到,自己其实是被对方刻意营造出来的温柔所蒙骗,在赵某虚假的外表之下,隐藏的是一颗充满暴戾的心,会给她今后的生活带来无比沉重的打击。

这时的阿丽沉浸在爱情的美梦之中,恨不得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自己心爱的男子,不仅丝毫没有顾忌地把赵某带到家里,还不加掩饰地当着2岁女儿的面私会,可以说是全然忘记了自己身为母亲的责任和义务。才只有几岁的孩子不懂事,母亲长时间不在身边难免哭闹,时常扰的二人不得安宁。

刚开始,当二人的丑事被女儿的哭闹声所打扰时,赵某还能假意隐忍,到后来逐渐没有了耐心,竟然开始对小辛动手。作为母亲的阿丽见状,不仅不加以制止,有时自己也会对加入殴打小辛的队伍。或许就是这样毫无底线的纵容,一步步助长了赵某的气焰,他对小辛施暴的手段变得越来越残忍。

拳打脚踢还算轻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用烟头烫、用鞭子抽……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早已经丧失了基本的良知与人性。最后一次施暴发生在2015年9月18日,因为难以忍受无休无止的哭闹声,赵某竟然用毛巾绑住小辛的手脚,直接将她的头往地上砸,而后又把小辛绑在床边倒立了半个小时。

觉得这一行为过火的小丽,不是没有试图阻止过,但面对已经彻底丧失理智的赵某,她的阻止是如此的无力,只会让自己也受到对方的殴打与威胁,结果竟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辛被施以暴行。而这一次,小辛总算停止了哭闹,小丽发现女儿没有动静后还以为是睡着了,直到第二天一早发现怎么也叫不醒,才赶紧将小辛送往了医院。

过了几天之后,在外打工的阿峰才接到妻子打来的电话,说女儿病了让他赶紧回来看看。阿峰放下所有的工作第一时间赶回来家里,就只看到躺在病床上正在抢救的小辛。在阿峰的再三追问下,小丽才终于肯道出实情,得知女儿受到了多么残忍的虐待,阿峰一口气没提上来,气得当场晕了过去。

事后,阿峰清醒过来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赵某和小丽自然难逃被带回警局的命运。而小辛则从此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被医院诊断为创伤性重型脑颅损伤、脑干继发损伤,今后大脑无法恢复发育,有脑瘫的可能性,而要想成为正常人几乎已经没有可能。

赵某的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及了故意伤害罪,并且属于其中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范畴,注定难逃法律的严惩。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后赵某极有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小丽作为小辛的母亲却成了施以伤害的帮凶,同样涉及了虐待罪,必定也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我们无法理解人心是如何残忍到这种地步,对一个无辜的孩子犯下了如此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却无一不为小辛悲惨的遭遇感到痛心。

(《案例:2岁女儿客厅哭闹母亲卧室偷欢,因被哭声打扰,最终酿悲剧》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