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江西19岁少年恋上33岁女邻居,深夜通窗入户,发生两次关系
人生有四戒: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刚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
贪财好色,祸之根苗;不懂取舍,一味放纵欲望的人经常会做出有道德伦理之事,当酿成苦果,才后知后觉。
2008年,江西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J杀案,凶手竟然是一个19岁的少年,只因33岁女邻居关照过他几回,在相互接触中,少年产生了异样的倾诉,他深夜通窗入户,两次发生关系。
曹志鹏,江西某乡人;曹志鹏从小到大就不是安分守己的人,逃学、旷课、打架“样样皆精”,父母则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思想,对他各方面的教育都非常严厉,然而曹志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变本加厉。
父母无力管教,只能让人自流。
17岁那一年,曹志鹏跟着老乡外出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又好吃懒做,经济收入一直上不去。
在外打拼期间认识了20岁的刘宇。
刘宇跟他一样,有着类似的经历,唯一不同的是刘宇有过盗窃前科,两个人臭味相投,来往相当密切,他总是跟着刘宇吃吃喝喝,这让他更无心上班。
2007年,曹志鹏迈入了成年人行列,他也送了自己一份“大礼”,他因盗窃罪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这十个月的改造并没有让他有所悔悟。出狱后,曹志鹏能从事的工作越来越少,一听他有盗窃前科,都纷纷避之不及,虽然也有人录用他,但曹志鹏总是觉得工资太低了,他想重操旧业,偷东西“赚”钱。
曹志鹏将心思打到了女邻居王晓丽身上。
曹志鹏跟王晓丽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两人并不相熟,只有数面之缘,但听说王晓丽是做生意的,生活很富足,于是伺机作案。
曹志鹏利用自己的年龄优势和距离优势,进行踩点;他特意守在电梯口等着王晓丽上下班,每次见面他都会主动跟她打招呼。
面容姣好,风趣幽默的曹志鹏给王晓丽也留下了深刻印象。
王晓丽比曹志鹏大14岁,看到年仅19岁的曹志鹏一个人外出打工,心里感慨万分,平日里对他颇为照顾。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曹志鹏打听到了一些个人信息,原因王晓丽早年离异,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这才外出做生意。
随着关系的亲近,曹志鹏对这位美艳女邻居产生了另外一种情愫,经常会找借口上门做客,王晓丽并没有多想,只是把他当成弟弟来看待,也会适当的保持距离;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让曹志鹏更难以压抑自己的感情。
2008年9月17日,曹志鹏在小区闲逛,走到楼下时发现王晓丽家窗户开着,一个邪恶的念头突然冒出;在跟王晓丽相处过程中,他差点忘记了自己的本来目的,他也知道王晓丽有午睡的习惯,趁着这个机会,他沿着水管爬进了房间。
虽然已经过了夏天,但天气还是非常炎热,王晓丽只穿了一件轻薄的睡衣,他强压自己的情绪,悄悄的摸走了床头一部手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曹志鹏偷偷亲了她一口;这一举动惊醒了熟睡中的王晓丽。
当她睁开睡眼,看到曹志鹏也被吓了一大跳,当他看见曹志鹏手中的手机,顿时反应了过来,慌忙连忙大叫:你想干什么,为什么拿我手机?
曹志鹏比她更加紧张,下意识拿着手机砸了她一下,并用手捂住其口鼻;曹志鹏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情感了,强行发生了关系,然而实施犯罪后,他并没有立刻离开,又看上了王晓丽身上的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
王晓丽死活都不肯给,这些都是她做生意一笔笔攒下的积蓄,也是她身上最值钱的物件;失去理智的曹志鹏又掏出一把尖刀,再次将她按倒,实施了第二次犯罪;或许是准备抢走金器的动作让王晓丽拼命反抗,他只好用剪刀一阵猛刺,直到对方不能动弹。
临走时,曹志鹏又找了一根布带,将王晓丽脖子勒紧,随后逃离了现场。
王晓丽的朋友发现联系不上她,又没有去上班,只好请工匠打开房间,却发现骇人一幕,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了侦查,最终锁定19岁的曹志鹏。
曹志鹏的本意是盗窃,但在入室盗窃后惊醒了王晓丽,并对其实施了QJ、杀害行为,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其行为可能构成QJ罪、抢劫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抢劫罪的最高刑也是死刑。
曹志鹏不仅犯了罪,而且还是在五年之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虽然最后的结果没有公开,但从案情来看,曹志鹏的刑量应该在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间。
回顾本案,不难发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曹志鹏在本该读书的年龄,就走出了社会摸爬滚打,而且接触的都是一些无业人员,在这个阶段,曹志鹏染上的诸多恶习;但人的一生中会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也会进入各种不同的环境。
一个人是否想要改变,还得看自己,曹志鹏缺乏家庭教育,也不愿意自我改变,最终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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