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樂天女孩私接商演破壞倫理 行銷經理、前領隊背信罪起訴

中华职棒乐天桃猿队前领队浦韦青、前经纪人陈元凯被检举安排旗下啦啦队乐天女孩私接商演低报活动费用牟利,以及制作假门票销售纪录等,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将陈、浦及票务部赵姓妻子、3家经纪公司人员共6人依背信、商业会计法等罪提起公诉,并声请没收被告陈元凯等人不法所得1231万9437元,维护台湾乐天棒球队公司权益。

桃检说明,桃园地检署及法务部廉政署分别受理台湾乐天棒球队股份有限公司告诉其公司行销部经理陈元凯私接活动案,由检察官涂又臻指挥法务部廉政署侦办,于今年1月30日持法院核发搜索票至陈男住处、办公室等处所搜索,并通知他到案,经检察官讯问后,认陈元凯涉犯背信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当庭逮捕后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案经传讯相关被告、证人、分析陈男手机纪录及调取相关金流,发现陈男违反乐天公司工作规则,借由担任乐天桃猿职业棒球队专属啦啦队「Rakuten Girls」经纪人,代表乐天公司对外与厂商接洽乐天女孩演艺活动工作机会,迳自以自行经营的经纪公司,与厂商接洽安排乐天女孩演艺活动收取费用,且为避免遭乐天公司发觉私接商演,在收取厂商的演艺活动费后,另由黄姓、郭姓分别2家经纪公司开立低报的不实发票给乐天公司,让陈男从中赚取不法利益新台币1190万8447元。

检方追查发觉,乐天公司副总经理即前领队浦韦青为达2022年6月25、26日棒球队门票销售量,与某公司的郭姓业务部副理谋议,由浦男指示其在乐天公司票务部售票人员的赵姓妻子,制作该公司购买30万元门票的不实销售记录,制造门票销售假象。后因乐天公司迟未收得30万元票款,郭姓被告为求能顺利自该公司挪用30万元核销票款,由赵女开立不实请款单给郭向公司请款,以致该家公司误信支出30万元给乐天公司。

桃检说明,全案今日侦查终结,认被告陈元凯、浦韦青、赵女、郭男伟等人分别涉犯刑法第342条第1项背信等罪嫌、被告黄姓、张姓分别涉犯商业会计法第71条第1项登载不实会计凭证等罪嫌而提起公诉,并声请没收被告陈元凯等人不法所得1231万9437元。

中华职棒乐天桃猿前领队浦韦青涉嫌私下安排乐天女孩接商演,涉及背信罪嫌,桃园地检署侦结起诉。记者陈恩惠/摄影

乐天女孩前经纪人、乐天公司行销部经理陈元凯(见图)涉嫌安排乐天女孩私接商演牟利,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背信罪起诉。图/翻摄自Rakuten Girls脸书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