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步!传罢昌者假冒选委会 要选民投票「罢免黄国昌」
总计 票。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将于12月16日投票,却传出有黄国昌选区的民众接到选委会的电话,要他投下「同意罢免」的票;对此,时代力量痛批「奥步!」新北市选委会则表示,该行为已涉及违反选罢法及假冒公署等罪,已经向警方报案了。
黄国昌因支持同婚修法,力挺婚姻平权,引起选区民众不满,并由「安定力量」发起罢免案,日前中选会已宣布成案。根据时程,此次罢免案在11月11日前由黄国昌提答辩书、11月16日前发布罢免公告、11月26日投票人名册编造完成、12月6日到15日办理公办电视罢免说明会、12月12日前公告罢免投票人数、12月16日投开票、12月19日前审定罢免投票结果、12月19日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然而,据自由时报报导,有汐止的民众表示自己接到一通号码是「02-55735184」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选委会,要民众投下同意罢免黄国昌的票。民众挂掉电话后又回拨,语音内容也是呼吁民众同意罢免,「您好:选委会通知12月16日在本地办理罢免投票,投票时请盖左边同意罢免,因为黄国昌修改民法,推动同性恋结婚,对地方没建设,不听民意,12月16日一人拉5票,全家来投票,同意罢免黄国昌。」
对此,新北市选委会副总干事黄尧章澄清,该电话并非选委会的电话,并表示假冒机关名义进行违法行为,已涉及违反选罢法及假冒公署等罪嫌,选委会已向汐止、中和警分局报案,相关案情待警方调查。
根据选罢法,正式罢免的有效同意票数除了需多于反对票数,还要占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因此要6万2798票才通过罢免黄国昌,而被罢免人自解除职务日起,4年内不得再为同一公职人员候选人;但若此次罢免案遭否决,则不得再于被罢免人任期内提出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