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网安法生效!买手机预付卡需「实名登记」
▲澳门《网络安全法》22日正式生效。(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澳门《网络安全法》22日正式生效。法律生效后,行动电话用户仍可自行购买预付卡,在开通时需要实名登记。此外,在网安法生效前就使用的预付卡,则必须在180天内完成实名登记,否则会被停止使用。
据《星岛日报》报导,由澳门司法警察局统筹,并与行政公职局及邮电局联合组成的「网络安全事故预警及应急中心」也在当天开始投入运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及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等主持相关仪式。
澳门司警指,《网络安全法》的生效与预警及应急中心的启用,不仅仅回应了社会各界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急切需求,更对保障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持续发展有着重大且深远的意义。
此外,有媒体曾报导,澳门警察总局计划明年第1季及下半年共选取100支「天眼」镜头,展开人脸识别的应用测试,以评估使用成效。澳门警察总局强调,在展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测试前,会向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征询意见,确保「天眼」快速有效辅助警方打击犯罪同时,也能让市民私隐得到有效的保障。
按澳门现行法律规定,「天眼」影像依法在保存期 60天后会在系统内自动删除,若录影构成证据,也会在相关司法程序结束后 30天内销毁。警方按严格规定及指引登记及提取录像,若有人员违规操作,除内部纪律处分外,也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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