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前撿到1千元沒報案 女涉侵占罪遭聲請簡易判決
高姓女子日前操作台北市士林区一处ATM时,见到地下掉落1千元纸钞,涉嫌捡起1千元侵占离开,没想到1千元的主人报警,警方调阅监视器查获高女涉案。高女到案后认罪,士林地检署侦结,认定高女涉犯侵占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37岁高姓女子,日前在北市士林区国泰世华银行某分行的自动柜员机前,发现地上遗落1张面额1千元的纸钞1张,随即捡起侵占入己。1千元的主人尤姓市民,发现现金短少,报案请求警方协助找回不见的1千元;士林警方调阅监视,1千元早被捡走,并查出女子身分,通知高女到案说明。
高女到案后认罪,坦承在ATM捡到1千元,却没有第一时间报案,送至派出所。检方认定,高女认罪与尤姓市民指述相符,依银行监视器截图画面,认定高女涉侵占1千元纸钞,且尚未实际发还给尤姓市民,全案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建请宣告没收或追征其价额。
新台币1千元纸钞。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