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开传播公司 国三女儿引诱同学下海陪酒
▲国三女儿引诱同学下海,加入老爸的传播公司。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图/记者张一中摄)
台中市林姓男子和女友开传播公司,标榜未成年少女坐台陪酒、性交易,更离谱的是,林男还透过正就读国三的女儿引诱同学下海,仲介成功便可赚介绍费。警方日前兵分多路查缉,逮捕林男父女等4人,并救出8名未成年少女。
警方表示,今年5月间台中有名年仅16岁的传播妹,陪酒时遭酒客性侵,警方深入追查,发现该名传播妹幕后老板是绰号「强哥」的林姓男子(35岁)与其绰号「伦姊」的林姓女友(40岁),共同经营的「东方」、「金典」2间经纪传播公司,利用手机通讯软体招揽未成年少女入行当传播妹,从事坐台陪酒、吸毒、性交易等。
离谱的是,为了确保传播妹来源,林男从去年起,开始利用16岁就读国三的女儿向同学或友人吹嘘,当传播妹月入好几万元,至少有4名少女禁不起诱惑而下海,林男女儿自己则未下海,不过每成功「仲介」一名少女入行,就可向父亲领取数千元不等的介绍费。
经3个多月侦查,检警于9日同步执行搜索查缉,将林男父女、林女等4人逮捕到案,并救出8名未成年少女,查获2包摇头丸成分毒品共73公克,另外扣得宾士车、帐册等证物。
警方指出,该经纪传播公司安排数名「马伕」轮流载旗下小姐到市区内酒店、KTV等陪客人坐台,或到汽车旅馆参加毒品轰趴,每小时收费1000元至1200元,并提供伪造身分证逃避警方临检,从中抽取2至3成利润,初步估计,林男等人营业数月赚进多达数百万元。全案讯后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