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离婚沦街友「月讨2万养到挂」 儿薪水全干结局翻盘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祥(化名)年近70岁,与第二任配偶离婚之后沦为街友,他在去年12月间提告,要求儿子每个月支付2万745元的扶养费,直到他死亡。但阿祥自儿子出生到成年,都没有尽到为人父的责任,加上他要求的金额几乎榨干儿子的薪水,最终被台南地院法官裁定驳回。

▲阿祥离婚之后沦为街友。(示意图/记者谢盛帆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阿祥在判决书中主张,自己年近70岁高龄,现为街友,居无定所,很难再找到工作维生,名下也没有财产可以使用,他与第一任配偶所生的儿子已经离世,因此决定向与第二任配偶(已离婚)所生的儿子提告,要求对方支付每个月2万745元的扶养费,直到他死亡。

阿祥的儿子则表示,他工作不稳定,平均月收入仅2万多元,还有自己的家庭要养,实在无力负担父亲的扶养费,况且父亲长年游手好闲,在他还小的时候,就未曾尽到扶养义务,所以他想请求法官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台南地院法官调阅相关税务资料,阿祥确实没有所得,名下也没有财产,的确陷入无法维持生活的困境,依法儿子应对他负起扶养义务。

然而,法官接着指出,阿祥自儿子出生到成年以前,也的确都没有尽到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如今若要求儿子负起责任,显然有失公平,最终裁定免除儿子对父亲的扶养义务,并驳回阿祥的告诉,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