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韩批副市长任选委会主委 陈雄文:各县市皆如此

高雄市选委会主委雄文表示,各县市接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担任选委会主委,不能因为某个团体提出某个主张,就违背法律解释。(林宏聪摄)

罢韩团体主张高雄市副市长陈雄文担任高市选委会主委,违反利益回避原则,陈雄文10日受访表示,各地方选委会主委由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担任,全国各县市皆如此,市府依照法律办理,不能因为某团体发表某主张,就违背法律解释。

罢韩团体9日递交连署书,同时宣布将向中选会、高雄市府、监察院法务部单位检举高市副市长陈雄文担任高市选委会主委,办理罢韩连署书审查相关业务,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回避冲突法,要求陈雄文应自行回避。

陈雄文10日上午接受媒体访问回应此事,他说,全国各县市都是如此,如果市长本人是被选举人或被罢免人,都是任命副市长来代理,罢韩团体主张违反利益回避,他建议针对选罢法深入讨论,把选罢法规范清楚。

「不能因为某个地方、某个团体做了某个主张,就违背法律解释,或扩张法律解释!」陈雄文说,法律规定各县市选委会主委由县市政府幕僚长以上,也就是市长、副市长或秘书长担任,高雄市政府一切依法办理。

陈雄文表示,高市选委会目前已收到罢韩团体递交的第二阶段连署书,接下来会开始进行审查,依照选罢法规定必须审查连署人资格,若曾连署第一阶段提案必须剔除,身分户籍资料是否清楚、签名有没有代签、伪造,印章是否本人盖的,都要仔细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