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氏量表跨部會討論 社福總盟:3年重評規定應放寬

台湾社会福利总盟秘书长孙一信。本报资料照片

卫福部、劳动部今下午2点半召开「放宽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免评多元管道咨询会议」,邀集民间身障团体,讨论放宽失智、高龄、身障3大族群,免经巴氏量表评估申请外籍看护。台湾社会福利总盟是与会团体之一。秘书长孙一信呼吁,应取消或放宽三年重新评估的对象,以减轻照顾家庭负担。

孙一信指出,被照顾者失能多是愈来愈重,照顾需求多为加重,聘用外籍看护会造成照顾依赖,也会加速被被照顾者对照护资源的依赖;此外,巴氏量表评估一次要花30至60天,且每3年要重做评估,对照顾家庭而言是种负担。

目前被看护者除符合满80岁以上、脑性麻痹、脊髓损伤、截肢等功能受损、全瘫、需24小时使用呼吸器或维生设备、植物人等排除条件者,每3年须重新进行巴氏量表评估。孙一信表示,社福总盟将于会中提出,应取消三年重新评鉴制度,若无法取消,则应增加免评对象,或降低重新评估密度。

他表示,免重评资格建议放宽至「未满未满80岁,有严重依赖照护需要者适用(巴氏量表60分以下)」增列运动神经元疾病,以及身障类别鉴定向度取得进用资格者。至于评估密度放宽,建议自初次评估聘雇移工后,重做评估年限维持3年,但将再作评估年限延长为5年,此后每5年评估一次,至被照顾者满80岁为止。但为防止滥开、滥聘,应对初次评估品质进行把关。

巴氏量表评估为0分者,现行制度可申请2名外籍看护。孙一信说,这表示此族群照顾需求强,建议若只请一人,可开放聘用外籍看护的被照顾者,依据失能等级使用长照服务。社福总盟也支持以照顾管理评估量表(CMS)、临床失智评估量表(CDR)作为外籍看护申请的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