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宰客 》NCC岂可公亲变事主?
巴宰客 》NCC岂可公亲变事主?(图/作者提供)
【爱传媒巴宰客投稿】「公亲变事主」是闽南语中很传神的一句俗谚,所谓「公亲」指的是仲裁者、调解人,而「事主」则指当事人、被调解对象。意指理应公正无私、中立超然的仲裁者,却亲身「撩落去」,自己成为纠纷对象。这样的搞法,不仅无法解决争议,反而更加牵扯不清。遗憾地,NCC现在的写照正是如此。
去年11月18日,在NCC宣布不予中天新闻台换发新照,该台将于12月12日执照到期后离开52频道的记者会上,主委陈耀祥公然说项,「呼吁系统业者给公广集团新闻频道一个机会」。此举引发许多讨论,余波仍在学界与业界荡漾。公广集团的新闻编采水平到底是好是坏,不必多言,台湾观众心底自然有一把尺。但是「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任何人士都可以推荐公广集团上52频道,唯独NCC成员不适宜,因为就怕会「公亲变事主」。对于外界诸般指责,陈耀祥和府院党也只能发出新闻稿澄清,以及强调相关主张只是「呼吁」来辩解。
无独有偶,近日又传出NCC内部会议时,有媒改团体出身的王姓委员再次帮华视拉票,如此地不顾观感,逾越分际,已然违反了行政中立。毕竟NCC本为独立机关,创设目的,系仿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期使通讯及传播事业的监理,能超然于政党影响。而有线电视的频道位置是人为区划,系各地系统业者考量钱脉、人脉,在政商妥协下的谈判结果。倘若NCC可以一面倒地帮特定媒体「乔频道」,这个机关又有何「独立性」可言?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明文规定,NCC委员应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于任职期间应谨守利益回避原则。一般人可能不清楚:华视近20亿的资本额中,有大约17%属于民股,包括声宝、台塑、中兴纺织、台化纤维等私人大企业。上述情况,主管机关NCC绝对知道,如果还「霸王硬上弓」,力推上频,恐怕也会有触犯《刑法》第131条公务员图利罪之虞,而衍生法律责任。笔者相信NCC委员应该无此意图,但仍须提醒其小心因应,而且要给外界一个说法,以求自清。
近期各家民调中,认为NCC不受政治力干预的国人最多只占45%,最差的更是低到20%。换言之,有八成民众不相信NCC是独立机关,这样的数据,绝对值得NCC警惕与自省,方能无愧于国人对于独立机关的深切期盼。
作者为传播学博士
照片为NCC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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