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拜抬头一看「怒摔3尊神像」 前科男现世报结局曝光
56岁詹姓男子去年12月12日下午3时许前往桃园市某宫庙拜拜,却将3尊神像砸坏,事后辩称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那些神像不是庙里的」,一审被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虽然检方觉得量刑太轻并提出上诉,但二审法官决定尊重原审判决,日前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詹男到庙里拜拜,却摔毁神像。(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詹男有公共危险、窃盗以及诈欺前科,2019年12月12日下午3时许经过桃园市某宫庙,竟徒手抱起3尊神像,再狠狠往地上摔,导致神像受损不堪使用。宫庙总干事发现后吓了一跳,立即向中坜警分局报案。
詹男到案后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当日是去拜拜,抬头一看发现那3尊神像根本就不是庙里的东西,才会抱起来砸毁。不过,桃园地检署检察官调阅监视器画面等证据,认为詹男根本就是在胡扯,加上神像是信仰的重要物品,他至今都未与宫庙总干事和解,犯后态度难认良好,一审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显然是过轻了,于是决定提出上诉。
然而,二审法官认为,詹男摔神像的确欠缺尊重他人财产权的观念,行为实属不当,但检方提出的担忧原审已经有所衡量,判决也无违误,自应予以尊重,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量刑,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