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鼻心养8年「像家人」 动保所开罚让他「养到终老」
▲胡男非常喜欢小动物,也将这只白鼻心视为家人一般疼爱。(图/基隆动保所提供,下同)
基隆市胡姓男子8年前从友人获赠1只白鼻心供食用,但他没有把白鼻心宰来吃,而是当成家人饲养,近日却被投诉违法饲养保育动物。基隆动保所与保育警察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开罚1万元,并没入白鼻心,后采责付胡先生继续饲养至终老。
胡姓男子8年前从在碇内夜市贩售宠物的友人那得到白鼻心,原本对方要让牠食用,但平常就会照顾流浪犬猫的他反而将白鼻心视为家人疼爱,一直饲养于门外屋梁上,好让白鼻心可以自由活动。
▲胡姓男子将白鼻心饲养于屋梁上。
近日有民众投诉基隆市政府市政信箱,检举胡先生违法饲养保育类野生动物白鼻心,基隆动物保护防疫所遂会同警察局保育警察、第三分局及碇内派出所警员到长执行联合查缉,现场除查获胡先生违法饲养的白鼻心外,亦有其饲养的3犬1猫。
动保员观察胡男和家人与白鼻心互动亲密,认定应仅单纯饲养,无意图贩卖之情事,即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开罚1万元,并没入该白鼻心。由于该野生动物已长期人为饲养,无法回归野外环境,动保所为顾及动物福利将采责付胡先生保管,继续饲养至终老,也将白鼻心植入晶片列管,后续将不定期查访。
▲▼从照片中便可看出,胡男非常疼爱白鼻心。
先前台中也有一位何姓加油站负责人在山区捕捉受伤白鼻心,原计划伤愈后就野放,没想到即便铁笼的门敞开整晚,白鼻心仍停留笼内不肯离开,最后检方仍依法开罚,但也指示暂时将这只白鼻心责付何男照顾,择日再由相关单位处理。
动保所表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6条第1项「保育类野生动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规定外,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买卖、陈列、展示、持有、输入、输出或饲养、繁殖。」、第35条第1项「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其产制品,非经主管机关之同意,不得买卖或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
行政院农委会民国98年9月公告,「非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买卖或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之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其产制品之种类」,白鼻心属公告范围之第三级保育类野生动物。动保所也提醒民众切勿购买、饲养保育类动物,民众如发现非法行为,可拨打1999市民热线检举或警察局110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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