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手淫20秒射女裙上 恶男「用外套遮」无罪

陈男百货公司手淫射精,因为有用外套遮掩,台北地院判公然猥亵无罪。(黄捷摄)

陈姓软体工程师在百货公司门口,对着不认识的女子手淫,约莫20秒射精后,竟还把精液沾到女子裙子上,遭依公然猥亵等罪起诉,但他手淫时有刻意用外套遮掩,台北地院认为他没有「供人观览」的意图,不符公然猥亵要件,判他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陈男2019年4月4日晚间9时许,在信义新光三越A8馆门口,趁被害女子没注意,尾随在她身后手淫,射精后,竟还伸出手将精液滴在女子连身裙上才逃逸,涉犯公然猥亵、公然侮辱、性骚扰等罪。

北院审理时,陈男承认手淫,但否认公然猥亵,辩称他没有想让别人发现,犯案当下连被害女子都没发现;辩护律师也说,陈男当时有用衣物遮掩生殖器,显然没有供人观览的意图。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陈男发现女子时,先是环顾四周约3秒,再移动到女子后方站立,以左手拉住外套遮住裤档,约莫又过了20秒,才接近女子滴上精液。因过程都看不到陈男生殖器,法官采信陈男辩词,公然猥亵部分判他无罪。

至于陈男被控加重公然侮辱、乘机性骚扰等部份,陈男已与被害女子达成和解获撤告,北院另判决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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