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廷奕/正义怎么迟到了?柯洪玉兰案—保险业务员之死

▲33年前一桩女保险员之死,判决书中的故事全由刑求而来的自白构成,也让邱和顺遭羁押超过30年之久。(图/记者汤兴汉摄)

判决书里记载的事实距离真实有多遥远?一位女保险员的死,又为何如此不寻常?

今天,让我们告诉你两个故事。

1987年11月24日,一位住在苗栗县的50岁女性,在开完早上9点半的例行晨会后,离开了公司。而她就此失踪。

直到再次被人发现时,只剩下躯干,四肢不翼而飞,连头也遍寻不着。

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就是「柯洪玉兰分尸案」。

判决书里诉说的罪行

柯洪玉兰身高150公分体重60公斤,人际交往甚广的她,除了是位保险业务员地方上大家也都知道她是大家乐签赌的组头。也许就是这样的身分,让邱和顺起了贪念计划强取她的钱财。

身为地方角头的邱和顺,对于押走一个普通的欧巴桑,显然不太有自信,因为他找来9个男人和2辆汽车犯案。那天傍晚,他们用公用电话打给柯洪,佯称要签大家乐,并在竹南镇上找到她,这才发现车子已经「满载」,只好让一个人下车去骑她的机车,而柯洪也不知为何就上了车。

一行人将她载到邱和顺的家,开始向她索讨50万,柯洪此时身上有13万元,但面对10个男人,她竟选择抵死不从。邱等人没办法,又将她载到荒凉的「辉煌牧场」,5个人负责把风,另外5个则负责殴打柯洪,逼她把钱吐出来,但她仍然拒绝。

柯洪的奋勇显然惹怒了邱和顺,他拿出至今不知从何取来的绳索,将柯洪勒死。没想到,她死亡后,因为挤压到肺部残存的空气而发出声音,让邱等人误以为柯洪没死,另一个人又往太阳穴补了一刀。确认死后,邱和顺才将她身上的13万元取走。

为了湮灭罪证,邱等人从荒芜一片的「辉煌牧场」,再开车前往10公里外的山区进行分尸。处理完毕后,一行人却又没有丢弃尸体,反而是将装有尸体及衣物的三袋塑胶袋载回邱和顺家,然后再由两个人骑车去「辉煌农场」丢掉其中一袋尸体。

根据邱和顺的自白,另外两袋是他丢的,他丢在距离「人来人往」的龙凤宫仅200公尺的水沟。柯洪的机车,则在邱和顺家被解体,物件材料被卖掉,车牌则被邱和顺丢在尸体的「旁边」。

但那水沟近乎干涸,从柯洪失踪起至被发现为止,该镇也没有放水纪录或下过大雨。最后,柯洪玉兰的尸体在距离自白弃尸处「2公里」外的青草海边被发现。

2011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邱和顺死刑定谳。

故事到这里结束。

然而,真的结束了吗?上面这则故事说服你了吗?

判决书外的故事

同年12月9日,柯洪玉兰失踪的第16天,柯洪的女儿接到一通不知名人士的电话。尽管她在八大行业上班,在外只用化名,对方却一口叫出她的名字,「在青草海边,有个被分尸的人,那好像是妳妈妈。」

三天后,找到柯洪的尸体,以及17公尺外的塑胶袋。

依据法医的检验,发现切割尸体的刀工相当平整,怀疑是专业人士所为。竹南镇警方也在塑胶袋中,发现了动物用的注射针筒杀猪刀、长方形小刀、女用皮鞋男用内裤。虽然以当时的鉴定技术,无法确定针筒的内容物,而内裤上的血迹因遭到污染而无法辨识,但柯洪女儿一眼就认出该皮鞋确实属于母亲,刀子更是提供了关键线索

原来这把杀猪刀是特制的,上面写有制刀者的姓名,透过制刀者,警方锁定了一名从事宰猪业的男子。这名男子被指称欠柯洪数万元赌债,柯洪也时常出入男子住处。在柯洪失踪的这段期间,他曾经身中三刀而自行前往医院就医,他向医护人员声称是自残所致,却在伤口未好时,匆匆离开医院。

租约为期一年的住处,他仅住了5个月就离开。离开前,还把住处彻底清洗过一遍。警方在他新家,发现了被烧过的残骸,其中找到一样物品——一枚钢印,又被柯洪女儿认出是她母亲所有。

当所有线索都指向这名男子嫌疑重大,竹南镇警方正要收网逮人时,另外一处的台北市刑大,却抢先宣布破案,犯人是邱和顺。

最后,写在判决书上,那个杀死柯洪玉兰的人,不是该名男子,而是邱和顺等人。

那些在判决内外都找不到的

判决书里的故事,看似是一个完整的犯罪计划,然而事实却是——整个故事都是靠邱和顺等人的自白拼凑起来的。

除了在青草海边的尸体,在判决书上提到的每个地方,找不到绳索、找不到尸体及血迹、找不到车牌、找不到任何证物。有趣的是,那个仅距离尸体17公尺外的塑胶袋,以及里面所有的东西,却被判决排除在本案外。

靠着288份自白,人们编织出「陆正案」及「柯洪玉兰案」的故事,被告们对于同一事件环节的描述,却常相互矛盾,就连同一被告对同一件事的描述都前后矛盾。矛盾也就算了,如果是事实,那也许还有几分可信,更糟的是,有的还与已知的事实不符。

柯洪失踪那天的穿着,是白衣黑花套衫,下配绿色七分裤,但台北市刑大的污点证人却说柯洪当天穿著白色连身裙,还说一行人押走的,是一个3、40岁、身高160多公分、体重50公斤的妇女。

邱和顺等人的每个自白,对于掳走柯洪时间点也都不同,有的是中午,有的却是下午2、3点,事实上,直到当天傍晚6点,柯洪的亲戚还在她家附近看到她,甚至打过招呼。

直到最后一次侦查庭时,邱和顺等人才有律师陪同。那天,几乎所有人都翻了供,表示自己的自白是被警方刑求而来的。好巧不巧,警方的刑求还留下证据,至今仍放在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的网站上,供民众点阅。1998年,当初刑求邱和顺等人的其中4名警察,被判妨害自由及伪证罪有罪确定。

显然,警察没有放弃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刑求,在威权时期是警方的惯用手段。」他们说。

33年后的现在,民间团体仍在为了邱和顺案声援,期待透过阻止邱和顺的死,看见不只是这个事件,更包括整个司法界警界的改变。至今柯洪玉兰的头颅仍未被找到,仿佛是在刻意隐藏,对自己的不幸遭遇,以及这一切荒谬的办案过程与判决结果,发出无声的抗议。

除此之外,还有一样东西还没被找到:正义

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在这个事件里,你找到「正义」了吗?

白廷奕,法律白话文运动专案研究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