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已离婚」偷吃越南女 法官「5年做240次太扯」打脸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林姓越南女子黄姓前雇主发生关系,遭黄妻提告妨害婚姻,但她表示在交往过程中被骗以为2人已经离婚,想当面问清楚又遭阻拦。虽然黄男反过来作证坦承偷吃,但高雄地院法官认为,5年内嘿咻240次显然有些太过浮夸,加上林女供词毫无保留,因此判决林无罪。

▲林女相信黄男「已离婚」的说词,没想到却被对方妻子找上门质问并提告。(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来自越南的林女于民国85年5月入境,之后受雇于黄姓男子,近年才改为从事手工接线工作;然而,黄妻今年2月突然找上门质问是否与老公发生关系,她坦承后却遭提告通奸,这才惊觉自己被骗。

林女表示,交往时黄男说已经跟妻子离婚,只是因为对方母亲年纪大了,加上小孩才刚长大,担心家人承受不住事实才选择隐瞒,甚至还与她在主耶稣面前发誓,之后她曾经想找黄妻当面问个明白,却频频遭各种理由阻挡。

而黄男为了求原谅反过来作证称,在交往的5年内以每周1次的频率与林女发生性关系总计约有240次。但高雄地院法官认为,林女在这5年内曾出境11次,黄男也曾因胆囊手术住院,再加上女性每个月的生理期推算,5年240次实在太过浮夸。

此外,法官也提到,林女的学历仅到国小,对与黄男发生性关系及堕胎等情节都毫无保留或回避,推断黄男可能是为了脱罪才会做出不利证词,因此采信林的说词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