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变住家?宣称住家户数与事实不符遭罚!

公平会表示,兴富发公司及巨丰公司销售「文心爱悦」建案,提供资料给媒体报导,并在兴富发公司网站转载「住家569户、店面8户」报导内容,给一般人的印象是案关建案除店面8户外,其余569户都是提供住宅使用。

但据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提供意见,该建案并未申请变更用途,依核准平面图说及面积计算表,店铺共8户、办公室共177户、集合住宅共392户,如果办公室擅自变更为供住宅使用,则违反《建筑法》第73条规定,应依同法第91条规定予以裁罚。

公平会提醒,业者如果要提供资料给媒体报导,应该注意所提供的资料及报导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且以预售屋为例,一般民众只能依赖建案业者所提供的各种资讯评估参考,因此,如果报导刊登内容错误,业者又疏于查证,进而将错误资讯转载于公司网站,则可能构成不实广告,而有违法问题,除商誉受损外,亦会受处罚,建商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