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婆报仇!他以「指」还指 判赔3000元

男子一时冲动比中指得赔3000元。(图/翻摄自Bob Pitchford脸书示意图,与本事件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李姓男子听到妻子哭诉自己被同是服饰业的同行比中指羞辱,气得跑到该店「以指还指」,结果对方提告。台北地方法院25日依妨害名誉罪判李男赔3000元罚金

判决书指出,李男因听闻服饰店工作的妻子表示,另一家服饰店的老板许男对自己比中指,李男气不过,冲到对方店里比中指还给对方。许男也不甘示弱报警提告,检察官依法将李起诉。

法官原先认为此案情节轻微,曾安排调解庭欲让两人和解,但李男一直以出国为由请假未到庭。最后法官于25日依妨害名誉罪判李男赔3000元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