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已婚女咨询法律问题却在办公室「连结」 猴急律师下场曝光

曾姓男律师在2016年与初次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见面,咨询法律问题的已婚葛姓女子在办公室内嘿咻,律师惩戒委员会认定他严重破坏社会大众对律师行业之信赖,惩戒停止职务3月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曾姓男律师在2016年与初次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见面,咨询法律问题的已婚葛姓女子在办公室内嘿咻,虽然他与葛女当时的配偶达成民事、刑事上和解,但律师惩戒委员会认定他严重破坏社会大众对律师行业之信赖,惩戒停止职务6月,经他提覆审后改停职3月确定。

36岁的曾男当年遭检方起诉,2016年4月16日晚间,与葛女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内发生性行为,数日后他才知悉对方是有配偶之人,但仍相约在汽车旅馆内性行为,当时尚未离婚的许姓男子提告,指控曾男与妻子葛女涉犯通奸罪,但后来双方达成和解、撤告。

律师惩戒委员会决议将曾男停止执行职务6月,他不服请求覆审,称与葛女发生性交行为,并非基于律师与当事人关系所衍生,他虽损害自己个人及律师整体之品誉,但以晚近律师惩戒案件案例之受惩戒事实相较,停职6月之处分,实属过重,不合比例、罪刑相当原则。

律师惩戒覆审委员会认为,曾男知悉葛女为有配偶之人后,犹不知节制,仍2度与之进行性交行为,并衍生葛女怀孕之风波,不免令一般人认为其系利用律师身分与向其咨询法律问题之当事人发生性交行为,已严重破坏社会大众对律师行业之信赖。

覆审委员会指出,曾男损及律师行业之品味与尊严,此与单纯男女系因故相识、互有好感,而进一步交往之情形,迥然不同,考量他与告诉人达成民事、刑事上和解,以及支付赔偿金,已为善后处理,并于事后始终坦承过错,决议停止执行职务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