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住月赚45K骗部落青年到柬埔寨 屏东女人蛇二审判更重

高雄高分院。(本报资料照)

前年爆发多起台湾人被骗到柬埔寨当「猪仔」事件,其中,屏东有多名部落青年受骗至柬埔寨,屏东县警察局成立专案小组,查出一名年仅22岁三地门乡陈姓女子,是诈骗集团重要干部,一审她被依共同犯图利以诈术使人出国罪、又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共同犯图利以诈术使人出国罪,处有期徒刑2年2月,案件上诉二审,法官改判3年8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三地门乡陈姓女子与赖姓、周姓男子于2022年6月中旬先后到往柬埔寨工作,加入外称「万源集团」、「万利集团」或「万古集团」,另1名人台湾的林姓下游则负责连系被害人,安排住旅馆、办护照甚至开车接送被害人到机场。他们甚至为让被害人能顺利出境,还伪造被害人的COVID-19疫苗接种纪录卡。

4人听从上游指示在通讯软体Instagram、Facebook 发布征人至柬埔寨、泰国工作的广告图文,再以私讯方式向被害人佯称从事电脑打字工作,合法正规,底薪1 个月新台币4万元、4万5000元或美金1万元,另有奖金,包吃包住等。

2022年7月20日至同年8月5日间,该犯罪集团共招募10名被害人前往柬埔寨,其中8名被害人抵达柬埔寨后,被接往特定地点,并被没收护照,限制手机使用、各处设置监视器、外有警卫持电击棒等武器固守等方式监控及限制其人身自由,要求从事诈欺台人前往柬埔寨工作或以电脑上网、施用诈术诈骗海外人士汇款至特定人头帐户等诈骗工作。如违反规定,还可能被罚款或体罚、殴打、拘禁等处罚,甚至可能转卖至其他从事诈欺等不法公司;若要求回台,则需支付特定金额赎金。8名被害人至8月底因家属陆续报警及支付赎金才得以返家。

一审陈女被依共同犯图利以诈术使人出国罪、又成年人故意对少年共同犯图利以诈术使人出国罪,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2月;赖男处有期徒刑1年10月;周男则是有期徒刑11月;而林男处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提供义务劳务和接受法治教育。

案件上诉至二审,高分院合议庭认为,陈女等人一开始到柬埔寨后发现是诈骗集团还选择留下,甚至加入犯罪集团,并未受到胁迫,还与集团干部出去玩、去酒店庆功,并无显可悯恕而情轻法重的情形,不应适用减刑的规定,且陈女等4人诱骗国人出国从事诈骗,应以被害人数、被害次数计算罪数,因此陈女改判3年8月,赖处3年2月,周处1年7月,林则处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