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坟发迹!尹衍梁窃占林家祖坟盖房 祭祀公业林太平「龟形穴」毁了
文/程景淳
尹衍梁的人生中,曾经出现让他最不愉快的事,就是民国八十四年左右,因为内湖「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人」的案子,他一审被依诈欺判刑四年,费尽功夫二审改判无罪,这个事件之后,他几乎辞去了润泰集团旗下所有公司的法人代表,改称他「总裁」。民进党立委苏震清曾经陪同林氏后代召开记者会指出,润泰建设在民国七十八年以诈欺手段花了一亿四千万元买下「祭祀公业林太平」内湖林氏祖坟地,改建成润泰大楼(现址位于内湖康乐街)出售牟利,法官却判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无罪,他痛批这「又是一宗恐龙判决,应重启调查!」1991年,尹衍梁陪着父亲尹书田生前最后一趟返回山东日照故乡祭祖,并捐给当地第一中学人民币230万元兴建「书田教学楼」与「书田体育馆」。差不多同时,一封署名「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员林月娇」的陈情书,送到立法院,劈头写着该祭祀公业在内湖的8000多坪价值新台币25亿的土地「…为祖坟所在,由六大房子孙每年轮流祭扫,讵料至七十八年间,子孙赫然发现润泰公司推出之翠湖春建筑耸立于我等祭祀公业土地上…」。祭祀公业林太平与润泰建设争讼的土地,就在内湖康乐街201巷。这201巷,是条半圆的巷子,据祭祀公业林太平后人说,这里是先人请来风水高手堪定的「龟形穴」祖坟。祭祀公业林太平,所祀为林尧,林尧六个儿子中的第四子林回。林尧在1754年清乾隆十九年自福建安溪渡海来台,先落脚沪尾(淡水),后定居大加蜡堡林口庒。当时的林口庒,在今台北市公馆、水源,另以祭祀公业林太平名义在内湖买地建祖坟,规定子孙永远不得卖地,亦用,所以在光复后1946年7月31日该祭祀公业第一次登记时,申请书载明「永久保存」。但是,1988年6月25日,当时润泰建设管理部襄理李肇祥,与祭祀公业林太平的管理者林震帝签约,以1亿4188万9650元,买下东湖段「龟形穴」祖坟土地。但因林震帝担任管理者的祭祀公业林太平,土地在水源段,他当然无权处分无法过户。于是,李肇祥在1989年5月30日,以林震帝拒不过户为由,声请调解,台北地院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调解成立。同年10月6日,李肇祥持这份调解文书,到台北市中山地政事务所,变更管理者为林震帝,同时移转至李肇祥名下。这当中诡异的是:在变更管理者、土地过户的当时,林震帝已经在9月3日死亡。林氏后人质疑,润泰将管理者从林本变为林震帝,本来就是偷天换日,林震帝人都死了,还能当管理人吗?管理的土地还能过户吗?更何况管理者林本的祭祀公业林太平东湖段土地,属于「未经清理祭祀公业」,依法应先检附「派下全员名册」申报清理后,始得办理变更管理者、土地过户等变更登记。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员是林尧六个儿子(六房)子孙;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震帝),是林尧一、二、三、五房子孙共有,两份派下全员名册,虽有重叠,但明显不同,当时台北市中山地政事务所怎么变更管理者、过户的?更神奇的是,原本保存在台北市民政局的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全员名册,当时的台北市议员李逸洋,在第一次调时,完好无恙,但后来再度调阅,整份派下全员名册,不翼而飞!1989年10月6日李肇祥取得东湖段「龟形穴」土地后第五天,10月12日,李肇祥将这笔土地,以3亿1381万3500元,卖给蔡炳林;蔡炳林当时是润泰广告副总经理。将近两个月后,12月4日,这笔土地又以3亿2858万3000元,卖给润泰建设。这件事,在1990、1991年,被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员,告到了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内容大体是: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员林月娇等,到士林地方法院告润泰建设窃占东湖段土地,理由是李肇祥、蔡炳林的劳保都挂在润泰建设,所以告到润泰建设负责人号尹衍梁,法院还在审理、尚未判决,尹衍梁却反过来告林月娇的诉讼代理人、她的儿子谢文展诬告。尹衍梁告谢文展诬告,没有告成,却反复运用再议等等司法手段,搞得这谢文展连生意都做不下去,最后远离台北是非圈。1996年,5月28日,尹衍梁因窃占祭祀公业林太平土地一案,诈欺罪被判刑四年、减刑为二年。与他一起被判刑者,还有李肇祥、蔡炳林,判三年减为一年六个月;另润泰职员李廷钦二年减为一年,陈俊贤一年六个月减为九个月。李廷钦、陈俊贤被判刑,是因为东湖段「龟形穴」土地,在1989年6月,陈俊贤以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震帝代理人名义,与该笔土地上的佃农李有亮签订终止租约协议书,由李廷钦开支票付了1400万元补偿金,被判案法官认定与后来李肇祥、蔡炳林、润泰建设取得该笔土地有犯意之联络。事实上,缠讼五年后的1996年,虽然原告(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员)早被诬告等司法手段、加上尹衍梁请出好友吴敦等大哥出面,搞得精疲力尽,少数有良心的检调无名英雄,却深入追查,发现1989年12月4日蔡炳林与润泰建设的交易,有重大弊端,3亿2858万3000元的买卖价款,润泰建设付给蔡炳林之后,有2亿5461万元,回流到润泰建设合作金库大安支库帐户,另7394万元,流入尹衍梁土银敦化分行帐户,真正留在蔡炳林华银敦化分行帐户,只有2.8万元,全部过程由润泰建设财务部专员钟玉枝、会计陈巧靓一手包办,明显是个全程由润泰建设主导的假买卖,所以法官判决相关人等有罪。与前述案件几乎同时,尹衍梁另涉一起类似案件:1989年12月,润泰建设出售台中县雾峰段坑口小段2笔土地给罗苓、徐秀锦,交易金额1亿零500多万元。罗苓,是尹衍梁机要秘书徐志漳配偶,徐秀锦为徐志漳胞妹,这两人向润泰建设买土地,以尹衍梁个人支票付款,资金却被调查局查出,来自润泰建设与润泰广告。这先后两件涉嫌背信、利益输送、做假帐上市的案件,据悉原本法院本要以连续犯办尹衍梁,后考量两案个别犯意,才分开处理。这些涉嫌背信的案件,随着尹衍梁的老师刘泰英当上国民党大掌柜、权倾一时,湮没在尹衍梁与刘泰英深厚情谊的烟幕当中,为人淡忘。祭祀公业林太平一案,下场如何呢?官司到了二审,通天红鼎商人尹衍梁,如众所预期,被判无罪。其被判无罪的关键,在于这案件在1990年以诈欺提告,后来却改由祭祀公业林太平(管理者林本)派下员(八位老先生、老太太)提「自诉」,官司打到1996年一审,就过漫长的8年,二审又拖了好久,岁月不饶人,几位「自诉人」到最后死的死、病得病,自诉人无行为能力,官司无疾而终。只是,逃过官司的尹衍梁,还是无法避免留下「刨坟发迹」的一则企业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