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公帐修自己宾士 客委会司机诈欺起诉

公帐保修私人车=

客家委员会许姓司机,驾驶自己私人的宾士轿车到保养厂保修,却要求保养厂开立主委公务座车的保修单据向会计报销保修费,3年间共诈领17笔保修费用台北地检署侦查后,9日依诈欺等罪将许姓司机起诉,坦承替许开立不实单据的王姓保修厂老板则以缴国库4万元条件,缓起诉1年6月。

检方调查,许姓司机之前一直替客委会主委驾驶本田公务车,同时负责保养这辆公务车;但许自2011年到2014年间,将自己的宾士车送到多家保养厂保修,但是都要求保修厂老板开立保修本田公务车的收据发票,每次费用2000到16000元,总共17笔,向客委会报销费用。

不过,客委会的会计核帐时却发现许姓司机的单据有异状,于是向政风单位检举,经廉政署侦查,约谈与许姓司机熟识的王姓保修厂老板,王供出许要求开立不实发票,同时坦承自己明知主委座车是本田厂牌,却仍替许的宾士车开立不实单据。

许到案后否认犯罪,辩称不知道不可以这样报帐、不知自己违法。检方侦查后认为,许的职务是司机,职务上并没有所属机关法定职务权限,不算是刑法上的公务员,因此仅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将他起诉。

至于王姓保修厂老板则因坦承犯行,并且供出许的不法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因此以缴国库4万元为条件,缓起诉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