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男才收保护令 10天后再将女友打的遍体麟伤

台南1名陈姓男子情绪控管问题对女友家暴,地检署因此核发家暴令,没想到不到10天陈男就违反家暴令,将女友打的遍体麟伤。(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南1名陈姓男子与甲女(化名)同居,但因为情绪控管问题对女友家暴,地检署因此核发家暴令,命其不得对甲女实施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为,没想到不到10天陈男就违反家暴令,将女友打的遍体麟伤,还将他的衣物毁损,因此他被伤害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又犯违反保护令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与甲女前为同居之男女朋友,2人间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条第2款之家庭成员关系。陈男前因对甲女实施家庭暴力之行为,经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于2021年12月12日核发紧急保护令,命其不得对甲女实施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为,且其于2021年12月13日收受保护令而明知保护令内容。

2021年12月22日某时,陈男与甲女电话约好由甲女至台南市找陈男。甲女于翌(23)日0时30分许,驾驶小客车抵达台南市陈男住处后,旋由陈男开车载甲女外出,惟两人因故于车上发生口角,陈男竟在车上徒手及持手机殴打甲女;嗣陈男载甲女至其友人位在台南市安南区住处后,继续殴打甲女;嗣于同(23)日5时许,陈男开车载甲女回住处后,两人在房间继续争吵,陈男仍接续上开犯意,殴打甲女,致甲女因而受有鼻梁肿胀骨折、左脸瘀肿及擦伤、嘴唇内瘀肿、右手擦伤、右手掌伤、左膝瘀伤、左手瘀伤等伤害。

陈男因无法控制其脾气,竟另基于违反保护令、毁损之犯意,于其房间内,接续持剪刀剪破甲女之皮外套,持美工刀割破甲女之上衣,并徒手扯破甲女之内衣、内裤,致令上开衣物不堪使用。

又于同日8时许,陈男与甲女分别开车离开陈男住处。双方于同日8时22分许,行驶至台南市某处,均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并下车,讵陈男另基于违反保护令、毁损之犯意,接续以脚踹甲女车辆,并持其自己及甲女车上之球棒猛力敲击甲女车辆,致甲女车辆玻璃破裂、车体凹损而不堪使用。嗣经警方到场,而查悉上情。

法院审酌,被告因与告诉人发生口角而情绪控管不当,不思以和平理性方式与告诉人沟通协调,竟出手伤害告诉人并毁损告诉人物品,足见被告之情绪自制力及法治观念均不佳,所为使告诉人留下难以抹灭之心理恐惧与伤痕,应予以非难;考量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依伤害罪,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又犯违反保护令罪,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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