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置业与中国保利签持续关联交易 涉办公室、影剧院租赁及票房收入分账等
观点网讯:12月21日,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中国保利签订多项协议,涉及办公室、剧院影城租赁,以及票房收入分账。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12月21日(交易时间后),保利置业与中国保利签订办公室租赁框架协议、剧院及影城票房收入分账框架协议及剧院及影城租赁框架协议,期限由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其中,关于办公室租赁框架协议,保利置业现时将若干物业出租予中国保利集团作为办公场所,2024年至2026年,办公室租赁最高年度总额均不得超过1500万元。
关于剧院及影城票房收入分账框架协议,中国保利集团同意按照与保利置业事先协议的分账百分比,分摊电影放映产生的剧院及影城票房净收入(即扣除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税项后的票房收入),作为使用本集团于深圳拥有的若干剧院及影城的回报。
公告明确经考虑行业可比较交易后,保利置业与中国保利集团厘定本集团的收入分账百分比将不低于10%。所收取的剧院及影城管理费将参考现行市价厘定,不会低于向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能源费及其他设施费将按偿付基准收取。
2024年至2026年,剧院及影城票房收入分账的上限金额为900万元。
根据剧院及影城租赁框架协议,保利置业现将若干物业出租予中国保利集团,作为中国保利集团剧院及影城业务的场所,2024年至2026年,剧院及影城租赁上限金额为1000万元。
保利置业表示,由于集团的主要业务之一为物业投资及管理,因此出租自有物业属于集团的正常商业策略,此外,董事认为继续向中国保利出租物业可节省寻找新承租人的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对集团有利,亦便于行政工作。
此外,董事认为,基于中国保利集团在经营剧院及影城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集团相关剧院及影城位处中国一线城市黄金地段,与中国保利集团订立剧院及影城票房收入分账安排可让本集团把握潜在机遇,从擅长经营此类资产的专业运营商中获得财务回报。同时,集团亦毋须因建立管理团队经营该业务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同时,考虑到相关剧院及影城的规模及年期或地段(主要位处中国二、三线城市),通过订立租赁安排,集团可从相关资产收取固定租金,获得稳定回报作为风险保护,同时毋须因建立管理团队经营该业务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