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泪诉法令限制让她「堕胎」不敢生!准公共化保母政策2漏洞待补
▲保母哽咽谈现行法令影响其收托情况,甚至让她不敢生孩子。(图/记者洪巧蓝摄)
民间团体今(11)日公布「准公共化」保母政策检讨,发现国内近六成保母超过50岁,人力严重老化。进一步分析,现行法令对育有6岁以下幼儿的保母进行收托人数限制,这也影响年轻育龄女性进入保母职场,有保母谈到此事一度哽咽,因为忧心影响家庭生计,甚至让她在怀第三胎的时候不敢生,最后无奈堕胎。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召集人刘毓秀表示,托育政策为解决少子化问题,然而准公共化保母政策上路周年,仍有2大漏洞,分别是:1、负责执行居家托育管理及辅导的「居家托育服务中心」欠缺法定地位。2、保母人力严重老化。
根据卫福部统计,2017年国内共计26,240名保母,当中58%属于50岁以上年龄层,刘毓秀表示,可以想见数年后,超过半数的保母势必届龄退休,若无新血持续稳定加入,将面临人力断层,使家长更难找保母,无法兼顾工作与育儿的状况下,可预见台湾人口,将随着台湾保母,双双垂垂老去,难有回春的一天。
造成保母人力老化的原因之一,是现行「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育有6岁以下孩子的保母不得正常收托,限缩甚至剥夺育儿保母的工作权,严重阻却一群年轻力壮、且有意愿从事托育的优质女性劳动力进入托育工作。
▲托育政策催生联盟召集人刘毓秀谈保母人力老化。(图/记者洪巧蓝摄)
来自台中的李姓保母现身说法,她表示,自己育有两名6岁以下的孩子,在103年法规上路之前,她老大已经上幼儿园,加上需要自己照顾的老二,可以另外收托3名幼儿,当时收入稳定。
但法规实施后,保母若育有两名6岁以下幼儿得列为全日托,等于无法额外收托,让她得先熬过孩子满6岁,只靠老公的收入勉强维持一家4口生活,甚至在她怀了老三的时候因为担心得再熬好几年而不敢生,最后终止妊娠,谈到此她一度哽咽。
刘毓秀表示,为鼓励年轻保母加入托育工作,并维护育儿保母的工作权益,呼吁修改《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的收托人数规定,合理考量育儿保母的照顾心力。
造成居家托育欠缺新血的另一个原因,刘毓秀指出,是各县市居托中心招标契约,皆未将「招募、储备保母人才」列为居家托育服务中心的职责,导致居家托育制度竟然缺少了人才入门的有效管道。政府让「居家托育服务中心」具有法定地位,明订应负责事项,以统一各县市居家托育管理规格,确保各县市居家托育服务的质与量。
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副署长祝健芳表示,上月底已召开研商会议,在收托人数规范的部份,研拟朝两大面向放宽,包含保母子女列全日托名额年龄下修至5岁,2岁以上子女若已就读幼儿园,可增收日间托育等两大方向,预计年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