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爸拒再金援!台中留美女硕士偕男友弑父 2人确定逃死
▲江姓女子不满父亲阻止和男友交往与拒绝资助出国进修费用,愤而和男友杀父。(图/翻摄自脸书,下同)
文/中央社
台中市江姓女子与张姓男友赴美国留学期间,因不满江父停止资助,返回台湾后持铁锤杀害江父后弃尸,一、二审均判处2人无期徒刑,4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江女与张男在中部某大学研究所毕业后,于民国103年间一同前往美国留学,期间江父以担任小学保全收入资助江女,但江父在105年间停止金钱支援,导致江女与张男在美国的生活及学业陷入困境,2人因此心生怨恨。
109年11月间江女与张男返台后,曾多次与江父及江母理论,要求经济支援,但屡遭拒绝并被报警处理,因此2人谋议行凶。
110年12月26日晚间江女与张男前往江父工作的小学,双方发生争执,江父指责2人擅闯校园,期间江女抓住江父手臂,张男持铁锤多次重击江父头部,导致江父当场身亡。
江女与张男行凶后,一度前往江父住处企图加害江母未果,随后2人返回小学清理现场血迹,并将江父的遗体弃置于台中市太平区山区某山沟。
▼江女与张男返台后,曾多次向江父及江母要求经济支援,但屡遭拒绝并被报警处理,心生怨恨。
一审的台中地方法院认定,江女及张男手段凶残,泯灭人性,且被害人家属多次表示无法原谅2人,考量2人坦承犯行,并经医院鉴定有矫治教化的可能,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罪等判处江女无期徒刑;张男依杀人罪等,判处无期徒刑。
案经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无违误,量刑妥适,据此仍维持原判。检察官不服判决,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认为,原判决无违误,4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