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员被催债呛「母狗走路小心」 又拿刀划伤被害人脸15cm
▲ 陈男不满黄女频频催债,在早餐店持水果刀朝黄女脸部猛砍。(示意图,非新闻当事凶刀/记者郭世贤翻摄)
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不满黄姓女友人催债,先是传讯呛黄女「母狗」,并恐吓「以后走路小心眼睛不要被狗咬到」;几天后陈男竟「说到做到」,在早餐店内持水果刀攻击黄女,造成她左脸留下长达15公分的伤口。新北地院依重伤害未遂、恐吓罪判陈男2年4月徒刑,其中恐吓罪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
据判决,64岁的陈男从事保全业,与黄女相识10余年,2人却因债务纠纷反目;陈男于2018年8月20日传讯恐吓黄女:「母狗以后走路小心,眼睛如果被狗咬到变瞎子,下半辈子看不到会很惨」。同月25日,陈男在早餐店与黄女一言不合吵了起来,陈男竟当场拿出水果刀朝黄女脸部猛砍…事后陈男到警局自首;黄女送医后眼睛无碍,但左脸长达15公分的伤口,还是让她心有余悸。
法院审理时,陈男否认恐吓,辩称「只是一时气话,不觉得这样是恐吓」;水果刀也是想吃水果才买的,不是要拿来砍人。当天是先被黄女骂「看门狗」,才会一时气愤砍人。他知道闯下大祸,随后也到警局自首。
法官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认为黄男始终手插摆放水果刀的口袋,显然是预谋拔刀;攻击时也不断朝黄女脸部攻击。法官认定陈男是想「说到做到」砍瞎黄女,最后依重伤害未遂、恐吓等罪判陈男2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