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局核准首张褓母保单 年缴保费至少480元
金管会保险局今天(21日)表示,正式核准国内首张褓母专属保单,配合卫福部的政策,不管是在自家或到府的褓母,都要强制投保,基本保额是每一人50万、每一事故100万、全年最高赔偿金额上限200万,年缴保费480元。
保险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保险局已经审核通过「托育人员专业责任保险」与「托育人员专业责任保险户外活动责任附加条款」,主要是承保「居家式托育人员」,也就是俗称的褓母,不管是在家带孩子或到孩子家中,都在保障范围内。褓母若因过失等行为,使托育的孩子受到体伤、死亡,依法应由褓母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可启动这张保单,移转褓母执行职务的风险。
但保险局表示,若是褓母故意行为、虐待、强迫引诱非法行为,故意导致保险事故发生,还有被保险人(保母)本身精神状况所导致的情况,以上这些状况都是除外条款,不给予理赔。
蔡丽玲表示,「托育人员专业责任保险」目前送审的有新光产险跟兆丰产险。基本保额是每一人50万、每一事故100万、全年最高赔偿金额200万,基本保额年缴保费约480元;依照托育人数不同,可以投保的保额更高,若以每一人最高保额500万、每一事故2000万、全年最高赔偿金额4000万来说,年缴保费约2410元。
▲保险局副局长蔡丽玲。(图/记者戴瑞瑶摄)
此外,「托育人员专业责任保险户外活动责任附加条款」是以附约附加在「托育人员专业责任保险」,所谓的户外就是离开保单约定的「营业场所」(家),保额相同但范围更大。附加户外活动责任险后,基本保额每一人50万、每一事故100、全年最高赔偿金额200万,年缴保费会增加到720元;每一人最高保额500万、每一事故2000万、全年最高赔偿金额4000万来说,年缴保费增加到3615元。
蔡丽玲表示,配合卫福部「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第4条,不管有没有褓母证照,都应投保责任险的规定,过去不管是褓母或托婴中心、育幼院,都是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现在则是依照褓母需求量身订制专属保单,大型托育机构则是仍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依照卫福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登记居家托育人数共2万4869人。而部分县市政府有补助一年500元,若投保基本保额年缴保费480元,褓母基本上就是不用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