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争自由 开放登录权 产寿险公司各限一家

金管会。(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金管会保险局26日邀请业界寿险公会工会等30多人,讨论保险业务管理规则修正第7、14及19条草案,并将开放寿险业务员可迳行选择登录任何一家产险公司,无须原公司同意,并研议须在撤登前几天告知公司。

会议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及寿险组等各组主管主持,与会有保险业全国总工会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寿险公会、产险公会、保险代理人公会与保险经纪人公会等代表,对于保险局提出厘清外界对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的疑义因应实务需要,修正第7、14及19条,讨论近二个小时

►保险业务员争话语权 新增奖惩委员会 席次至少三分之一

与会人士的修正草案方向内容,多数达共识接受,尚有部分细节还须再议。

其中对于现有条文说业务员经所属公司同意,可以登录在另一家非经营同类保险业务的公司等。

保险局则考量两者间并无竞争关系,应无须经所属公司同意,惟为避免竞业行为,仍维持现行仅能登录为一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及一家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业务员,而拟修正这项规定

与会人士则建议撤登前5天或是几天,应告知原登录的保险公司

譬如说,现在任何一位保险业务员的人身业务保险证照(寿险)登录在A人寿公司,同时依A人寿公司规定登录在其合作的B产险公司,便可以为这二家公司招揽产寿险保单

未来则是开放业务员可以自由选择登录在任何一家产寿险公司,像是例子中的业务员从B产险公司转登录到C产险公司时,须提前告知A人寿公司,并无须像过往得经A人寿公司同意,才能转登录(一般说的跳槽)。

而立委江永昌日前召开「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疑义修正协调会」,建议新增「奖惩委员会」,业务员工会团体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等部分,虽未列入今天保险局修改草案中,据悉将另案单独讨论。

立委江永昌、洪慈庸及林岱桦对此表示高度关切,之前于8月召开的协商会朱,立委们的建议修改版本达5个条文内容。而保险局这次讨论的草案版本,则是先谈3个条文。

保险局开会讨论《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修改版本草案,为第7、14与19条共3个条文。

第7条是明列注销业务员登录的处罚事项,主要是就申请登录的业务员(即已考取人身保险业务员证、投资商品证者,须向公会办理登录)有12种行为时,应不予登录;已登录者,所属公司应通知各有关公会注销登录。

其中,删除第8款的依第13条规定受撤销业务员登录处分尚未逾1年者

而第14条关于业务员只能为登录的保险公司从事招揽保险的规定,现有条文说业务员经所属公司同意,可以登录在另一家非经营同类保险业务的公司等。

改为保险业、保险代理人公司、保险经纪人公司的业务员,取得相关资格,得登录于另一家非经营同类保险业务之保险业或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司,并以一家为限。

第19条是针对业务员有18项行为时,除有犯罪嫌疑,应依法移送侦办外,其行为时之所属公司并应按其情节轻重,予以3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止招揽行为或撤销其业务员登录之处分。

其中第18种行为是指「其他违反法令规定或有损保险形象」,因遭到业务员质疑定义不够明确,而拟修正为「其他利用其业务员身分从事业务上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