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回租代售车位涉吸金20亿元 鼎晟不动产负责人遭声押禁见
▲鼎晟不动产保证投资车会可获利5%到6%涉吸金,检察官声请将负责人羁押禁见。(图/翻摄鼎晟不动产网页)
鼎晟不动产开发公司7年内,打着「保证回租」、「代客转售」等口号,吸引民众购买不动产、社区停车位,保证年获利可达5%到6%,吸金约20亿元,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连日漏夜复讯后,在4日上午依违反《银行法》罪嫌重大等理由,向法院声请将鼎晟张姓负责人羁押禁见。
根据经济部工商登记纪录,鼎晟从2004年起设立,经营不动产租售、停车场经营、投资顾问等行业,但检调接获线报,鼎晟疑从2012年起,以说明会、广告文宣等,对外招揽投资双北地区多处不动产、社区停车位,由于保证年获利可达5%到6%,疑涉违反《银行法》。
检调在3日兵分6路搜索鼎晟公司等处所,并约谈张姓负责人在内13名证人、被告,经移送北检由检察官漏夜复讯后,4日上午7点多,张姓负责人被依违反《银行法》罪嫌重大等理由,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鼎晟不动产开发公司今天发表声明如下:
目前本案尚在审理阶段,且本案至今未有任何被害人之控诉,公司亦不涉及损害任何一方之权益,且报导中本公司所给予之利息(年息5-6%)明显非「显不相当之报酬」,甚至低于一般金融租赁公司,并有完整抵押担保品,故绝非媒体报导之恶意吸金,且并无任何大众受害之情事。
本公司经营迄今十六年,长期以来善尽企业之忠实管理及营运责任,未有损害任何一方权益之行为;调查局乃为了解公司之业务内容及营运模式,并非接获任何一方之检举告发。本公司亦会遵循法令,善尽责任,全力配合相关单位之调查。
希望媒体朋友不要未审先判,罗织入罪,媒体之报导将对公司信誉造成极大之影响,期能待检调单位及法院确认后再议,不要让辛苦经营之公司信誉毁于一旦,盼媒体朋友能公正谨慎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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