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料对女友软禁嘿咻当「性奴」 台大生获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陈志贤摄)
就读台大的谢姓男子,被媒体爆料把台大前女友当「性奴」,软禁宿舍、性侵、浇热水、勒脖、殴打,涉伤害、性侵等罪,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伤害、妨害秘密罪已逾告诉期、性侵则罪嫌不足,今将谢男不起诉。
1名台大女生2月间向媒体爆料,她与谢男交往一段时间,谢只要心情不好就会打她。某次她与朋友去听演唱会,谢竟然在捷运站当众甩她巴掌、揍肚子,谢不开心掐捏她胸部瘀青。
台大女生指称,谢男常要她待在他宿舍,还会拿走她衣物,以防止逃跑,还会要求她在指定的时间内躺到床上,他想嘿咻就要配合,甚至他还架镜头偷拍。谢男另向她炫耀收藏许多女孩子的性爱照,疑有其他被害人。
台大女生报案后,谢男对于指控全盘否认,检方因伤害、妨害秘密罪已逾告诉期而不起诉。至于谢男被控性侵部分,因女生坦言原不想嘿咻,后来被谢说明,因此罪嫌不足,不起诉;而至于裸照部分,因为女方自拍后传给谢男,亦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