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行指中天案「用錯評分表」 NCC:行政機關有自主判斷空間
北高行判定NCC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案败诉,理由是NCC「用错评分表」,导致配分不对。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林澔一摄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判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驳回中天新闻台换照案败诉,理由是NCC「用错评分表」,导致配分不对。NCC今天拿出最高行政法院见解指出,该用什么表,如何配分,行政机关准用法令时应有调整空间,有自主判断余地。
NCC表示,就算换张表重新评分,中天自己自评都是不及格,以「频道规划、内控机制、财务规划、组织人力、客服处理」五项共60分进行评核,即便采中天见解,重新评分该新闻台仍为不及格。
根据北高行判决表示,NCC针对频道申请换照,评分表共有3个版本,包括2016年版、2018年2月版,中天新闻台自2020年6月8日申请换照,NCC应以第二版本、2018年版评分表为准,两种版本的比重不同,得出的结果就会不同。但北高行发现,NCC在2020年11月11日竟有第三版评分表,且未依照法定程序发布,而是以凭证规则取代2018年版评分表,认定NCC的评分基准违反规定,有决策事实基础错误而资讯不完全,足以影响不予换照之结论,原处分因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