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大声外放影片或音乐」 违反者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北京地铁内大声外放视频音乐等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图/翻摄自《中新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北京地铁今日发布新规,「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乘车文明行为被明确禁止,违反者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据《中国新闻网》报导,北京市交通委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修订,同时制订《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于今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修订后的《乘客守则》增加了不得在车厢内进食、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以及车厢内使用折叠自行车自动平衡车、各类滑板车内容。同时,对部分原有细则进行了修改,补充了禁止吸电子烟、在疏散通道内长时间滞留、乘凉、躺卧、使用伪造变造车票及违反自动扶梯、通道等禁行标志逆行等内容。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可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影片音乐。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警方和交通执法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警方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实施意见》也明确了相关补救措施。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此外,如果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问题的,可以向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