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楼市新政 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6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从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优化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认定标准、提高购买绿色建筑等公积金贷款额度、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等多方面提出优化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北京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下限。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
购买二套住房,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
同时,优化北京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对北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个人住房贷款中认定为首套住房。
另外,调整北京新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二套房的,位于五环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位于五环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此外,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家庭,给予上浮贷款额度支持,最多可上浮4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新政还提出,组织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搭建对接平台,鼓励更多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参与,共同为“以旧换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对居民家庭出售旧房购买新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优先推动旧房交易,旧房成功出售后,相关订金转为购买新房的首付款;如在一定时期内未能成功出售的,开发企业则无条件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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