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學者:23條立法沒要「管死」香港

针对香港当局正在为基本法23条进行立法,中国大陆法律学者田飞龙解说,相关立法的目的并非是要「管死」香港,而是要把香港「管活」。新华社

针对香港当局正在为基本法23条进行立法,中国大陆法律学者田飞龙解说,相关立法的目的并非是要「管死」香港,而是要把香港「管活」。

网媒「香港01」今天报导,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及公法与人权论坛日前举办「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线上论坛,邀请香港和大陆法律专家解读业界对相关立法的关切焦点。

据报导,长期研究香港法政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飞龙说,23条立法并不是要把香港「管死」,而是要把香港「管活」,所以北京中央不会要求香港完全跟足大陆的一套,反而希望香港利用「两制」的活力作为杠杆。

他表示,北京中央对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制建设立场很清楚,明确要求香港补齐国安漏洞之后集中精力发展经济,而尽管这会对各方势力构成更强的制度性约束,自由范围也更清晰地被重新构造,「但这绝对不是要把香港管死,而是要把香港管活,所以香港国安立法不需要与中国保持一致化,而是要充份利用『两制』的活力作为杠杆,更加发挥桥梁作用」。

他又说,香港和西方的关系已经变质,中美体系性脱钩对香港的影响也会越来越明显,所以香港要有世界体系变化的危机感,要有相应的战略思维和进取心态,那就应该借此反思:如何在世界变局当中既与西方保持联系,又能发展全新优势,再次找到不可替代的角色。

他认为,法律界讨论重点应该放在如何与普通法国家更好衔接和同步化等问题上,尽量提高其与普通法国家的制度相似性,争取得到普通法国家的接受。

城大法律学院教授、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朱国斌则说,相较于2003年的立法建议,这次立法工作不同之处,首先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念」,涵盖传统和非传统的国安内容,所针对的危害国安行为的范围也超出基本法23条所罗列的7个禁止。

其次,统一「国家安全」的法律定义,采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同的法律条文。第三、涉及从国家维度、地缘政治、基本法、本地风险等四个方面的国安视野。

此外,执业大律师罗沛然说,法律业界希望这次立法内容是清楚的,尤其应该为「非法」和「合法」之间的界线制定清晰的指引,好让律师能够更有信心地回答客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