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驾夺去母亲的女儿:你知道吗?我一定得接受和解
徐小倩就一个受害者家属而言,再怎么加重罚则,我妈妈也不会回来和我一起过母亲节。
但,至少可以减少一个家庭受害,不是吗?
我有几件事想说:
1.赞成酒驾加重刑责,重点在于提醒饮酒的人,喝了酒就不要开车,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2.以台湾现行的法律,如果是被撞的人(不论是重伤或死亡),有测出酒精浓度,那撞人的那一方可以不用理赔且不负有任何责任。
3.酒测其实并不是最佳方式,可以测量出饮酒的人是否具有可以行使正常行为能力的方法,但在还没有更好的方法之前,酒测就变成了唯一的方法。
4.是的,每人都会有饮酒的机会,相对的也就有可能发生酒驾的情形,但如果喝了酒不是去撞人而是被撞,保险理赔及对方民事赔偿的金额会是非常的低(因为要视双方所投保的险种内容)。
5.试想,如果被撞的一方是在贫穷线以下,且是家里唯一经济支柱时,怎么办?
台湾的法律是否公平,要依所站的角度不同而订,对那一方有利,有利方就会觉得公平。
不利的那一方就会觉得不公允,不是吗?这是比较之下的,所以,我们就要在现行法令下,找寻最能保护自己的方法,不是吗?
▲酒驾事件频传,撞死人更是屡出不穷,被害家属感叹司法判太轻。(图/东森新闻提供)
3/14因翁小姐酒醉驾车(酒测值0.72)撞到了我妈妈,我妈妈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最严重的是脑部,3/15凌晨02:05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事情发生后,我接受到很多的慰问及关怀,对于相关的法律刑责,也询问过多方的专业人士。因为属新闻案件,所以也会有佷多自动自发协助相关法律上的咨询。
肇事方在与我们多次见面时谈话内容,甚多不理智的言论。翁小姐在肇事责任的厘清上,提出为什么我妈妈要站在路中间让她撞,为什么我们家属不继续急救而要让我妈妈死掉。
对于这样的肇事方,就台湾现行的法律,她入监服刑的机率很低,为什么?
1.她只要继续表现出有诚意,具有犯后悔改的态度,所以她就是一直哭。
2.表示出她愿意与受害者家属和解 (不管我是否接受)
3.就算被害家属不接受和解,她可以把她愿意支付的和解金额存记在法院的保管处,仍视同和解成立。
这一点,大家知道吗?
4.因为她很年轻(24岁)依台湾现行的判例,曾有因肇事方太年轻,而缓刑的纪录。
我知道,如果就翁小姐的家属立场,当然会希望不要判入监太久,她还要赚钱,她还有大把的人生要过。
她正值青春年华,怎么可以让往后的日子就在监狱里渡过,这一点我知道。对方的律师一直劝我逝者如斯,我要放下,我要学着原谅,我要要让活着的人,能有未来,所以我不应该去追究她的责任...我要如何又如何...
但试问,我的心情应该要如何放下?我妈妈是背对着她的车(因为她逆向)是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下遭到撞击,我妈妈被撞后,当场没有心跳,
没有留下一字一句。
这对我而言,是人生最大的惩罚,就我而言,这样的情形,比让我死了更严重。
是的,人都死了,谈什么公平?再怎么加重罚则,我妈妈也不会回来,和我一起过母亲节...
但,至少可以减少一个家庭受害,不是吗?
●作者徐小倩。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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