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币」诈自摸片!云林色男诱2少女拍不雅照 判囚3年6月

▲云林一名黄姓男子以游戏点数,引诱未成年少女拍摄不雅照,遭判刑3年6月。(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吴佩蓁/台中报导

云林一名24岁黄姓男子,2021年以交换游戏礼物为由,引诱台北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拍摄不雅照,遭判刑2年,缓刑5年。怎料,黄男竟死性不改,前案宣判前又以同样手法,引诱台中一名国中少女拍摄猥亵影像,台中地院审理后,依引诱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黄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判决指出,黄男2023年间就因同类型案件遭诉,当时黄男以交换游戏礼物,引诱北市一名未满14岁的少女拍摄裸照及猥亵影片,并透过IG取得3张照片及4部影片,后来少女察觉有异,拒绝再拍摄性影像传给黄男,黄竟传讯威胁「你不完成你的动作,我传给你朋友看」,少女因而心生畏惧向母亲求助,全案才曝光,去年11月台北地院审理时,审酌黄男无前科且与少女及其家长达成调解,判处黄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怎料,前述案件宣判前1个半月,黄男又以相同手法引诱台中一名国中少女拍摄不雅照。黄男明知少女是12岁以上未满18岁之少年,竟以给予游戏虚拟点数「贝壳币」为由,引诱少女拍摄裸露胸部、下体等私密照,并对少女称「你脱光光的录影讲看你的诚意」、「你尿尿录影给我看」、「你随便录影」等语,少女因而拍摄照片1张、影片8段,并传送到LINE共黄观览。

台中地院审理时,黄男自述从事土木工作,因工作压力大、表现不好遭责骂才犯案,且他已与少女及其家长达成调解并履行,请求法官减轻其刑。

法官审酌,黄男已因相同案件遭判刑,却于前案侦审期间再犯本案,对儿童及少年性自主权及社会秩序危害非轻,主观恶性重大,依犯引诱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并没收未扣案之手机1支,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