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趁女子酒醉断片发生性关系 导演游智炜乘机性交罪起诉
台北地检署。(本报资料照)
导演游智炜被控于今(2024)年8月间,带一名在夜店认识的女子回家,趁女方酒醉断片而强行发生性行为。虽然游辩称是双方合意,但台北地检署不采信其辩词,传唤相关证人调查后,今(16)日依乘机性交罪将他提起公诉。
游智炜是台湾自由导演、编剧、摄影,台北艺术大学电影创作研究所导演组硕士毕业。除导演身份外,也常在广告、MV、电影等制作担任摄影师的工作。
检方调查,游智炜在夜店认识一名女子,之后女子想去友人在场的KTV续摊,并由一名男性友人陪同前往KTV,而游男也跟随过去。女子喝醉后,与游男一起搭计程车游男住处。隔日,游男送女方去搭乘捷运返家,她清醒后查看自己的讯息,发现自己根本断片,认为游男在违法其意愿之下与她发生性行为,因此提告。
据了解,游男原本在警询时否认发生性行为,但在侦讯时改称两人是合意发生关系。妇幼组检察官勘验监视器,查出女子在游男家住处前有蹲下来吐,且事后传讯息给很多朋友表达自己断片,认定游男是在违反女方意愿下发生性行为,因此今依乘机性交罪将他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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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