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反國安法 黎智英全不認罪

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中)。欧新社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苹果日报三间公司,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昨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续审,展开答辩。

黎智英及苹果日报公司代表否认全部控罪,控方正式宣读开案陈词(逐一陈述各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及行为),形容黎智英为「激进政治人物」,是谋划整个串谋行为的主脑。

综合港媒报导,控方昨先就黎智英一项勾结外国势力罪申请存档法庭(将案件押后并保留重新开案的权利)获批。而后,庭上读出黎智英的控罪,包括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罪,黎智英站起身以英文表示「not guilty(不认罪)」,他否认全部控罪。

控方随后读出开案陈词。控方表示,黎智英是香港民主派支持者,二○一九年反修例运动期间,以「苹果」为政治平台,与苹果高层及「重光团队」串谋发布煽动文章及勾结外国势力,呼吁国际社会制裁中国及香港政府,共涉及一六一篇苹果日报文章,其中卅一篇是在国安法生效后发布。

控方并出示一张关系图,指黎智英拥有广泛的海外政治联系,以请求外国制裁中港官员,包括与时任美国副总统潘斯和国务卿庞培欧会面时,提及「美国可以做什么」及要令港府知道「做坏事的后果」。黎智英个人社交平台的多则贴文及外媒受访片段,亦成罪证。

据报导,控方宣读开案陈词期间,黎智英面无表情、闭目沉思。此案于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开审,预计审讯八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