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3类场所公厕 将提供卫生纸、消毒液
台北市环保局订定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近日经行政院核定,全国首部公厕管理专法将于12日上路,未来北市13类公私场所公厕都应设置马桶坐垫消毒液、卫生纸等民生用品。(台北市环保局提供/陈薏云台北传真)
台北市环保局订定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近日经行政院核定,将在本月12日上路,未来北市13类公私场所公厕近7000座公厕,都应设置马桶坐垫消毒液、卫生纸等民生用品,并让管理单位有1年缓冲期设置,1年后若未依法设置,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台北市环保局表示,此自治条例的实施为国内公厕管理立下里程碑,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共计14条,针对北市13类公私场所公厕列管检查,目前北市列管的公厕共有1373个管理单位、共6979座,各公厕管理单位应确保公厕设施功能正常及环境清洁卫生。
列管公厕应设置包括马桶坐垫消毒液、卫生纸、扶手、求助铃、给皂设备、挂勾(置物架)及擦手纸(烘手机)等友善设施。应维持设施正常及维护环境清洁,设施故障或环境卫生异常时,应标示停用并修护。
条例中明定公厕卫生标准及查核机制,列管公厕应接受环保局检查评分且级别达普通级以上,针对优良公厕及清洁人员应定期办理表扬及奖励。
环保局提供公厕管理单位1年的缓冲期,12日法令实施后,公厕若有未符合规定设置的基本设施,自条例公布施行日起1年内需完成设置,有正当理由,经环保局同意者得延长完成。另经通知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表示,「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公布施行后,将积极辅导各公厕管理单位,公私合力提升北市安全、友善及优质的如厕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