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年查获8280起毒、酒驾 唾液快筛上路40天取缔141件
▲北市警方统计一年查获毒驾+酒驾8280件,其中141件是由唾液快筛筛检出阳性反应。(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毒驾事件酿祸频传,各县市分别采购可以供毒品驾驶检验的试剂,北市警局表示,快筛试剂为取缔毒驾的新执法利器,所采购之试剂可以验出包括,大麻、依托咪酯类、FM2、K他命、安非他命、喵喵、鸦片等七款毒品,警方也呼吁,年节期间切勿酒驾、毒驾上路,以免影响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
根据统计,北市在2025年间共计取缔酒驾6756件,并且取缔毒品驾驶1524件,其中因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自11月20日起正式启用「唾液毒品快筛试剂」加强查缉毒驾案件后,截至12月31日止计取缔141件。
北市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第1项规定略以:汽车驾驶人如有饮用酒类或其他类似物、吸食毒品或其相类似管制药品等情形均不得驾车。
如果违反规定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称道交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处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其车辆及吊扣其驾驶执照一年至二年等,倘属累犯除加重处罚锾外,公路主管机关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警方也呼吁,因为毒驾、酒驾除了危害自身,另外也造成用路人莫大恐慌以及社会危害,所以倘若驾驶人拒绝接受酒(毒)测,则依道交条例第35条第4、5项规定,处新台币18万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其车辆及吊销其驾驶执照。另外,如果属累犯,则按前次违反所处罚锾加罚18万元,公路主管机关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北市警局呼吁,酒精及毒品均会影响驾驶人之判断力、专注力与反应能力,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民众倘有饮酒或曾施用毒品之情形,切忌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以保护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