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创居家上班原则 保障离线权

北市府劳动局长高宝华(右三)24日宣布首创「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张芷瑜摄)

不少公司在疫情后仍持续居家办公,却衍生加班费、工时认定等劳资争议,北市劳动局首创「台北市事业单位实施居家工作劳动条件保障指导原则」,其中首次提到尊重劳工「离线权」,让劳工在下班后可拒绝回复工作讯息,不过北市议员皆认为,在实务认定上有困难,恐沦为表面工夫。

劳动局指出,居家工作是新型态办公模式,期间接到不少劳工反映有差勤管理问题及劳资争议,比如有劳工居家工作时间未明确纪录、加班费计算争议、居家办公电费由谁支出、下班被主管line要不要回等问题。

劳动局说,去年辅导848家事业单位,有3成实施居家办公时违法,最常见的是未依法记录工时、未依法给付延长工时工资、未依法置备出勤纪录,有36家未改善共裁罚303万元,其中不少是资讯、科技和批发零售业。

劳动局说明,此次发布的居家工作指导原则有7大重点,包含「劳动权益不得损害」、「建立工时回报机制」、「尊重劳工离线权益」、「设置申诉处理机制」、「提供必要设施补助」等,也设计「自主检核表」让雇主自我评估。

其中,有不少劳工关心居家办公下班后,被主管line要不要回,对此,劳动局劳动基准科长叶思延说明,保障「离线权」是重点,劳工在工作时间外,有权拒绝工作联系,不回应工作的电子邮件,若真有要事联系,雇主可加注「不需立即回复或处理」。

劳动局也说,未来一年宣导期,预计针对1000家事业单位做法令宣导,目前希望以奖励为主,例如配合的资方可免除劳动检查,而若有民众认为「离线权」受影响,可透过「HELLOTAIPEI」单一陈情系统向劳动局陈情,或申请劳资争议调解,确认有违法,则会依照劳基法开罚。

不过北市议员林延凤认为,「离线权」在实务认定有困难,应有更具体判断标准,或可先找公部门试办看成效,否则恐沦为表面功夫;议员柳采葳则表示,保障劳工离线权立意良善,但应要有配套稽查措施,或可考虑订定罚则,除了有强制力,也让员工有法源依据更敢捍卫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