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更费用新标准12月生效 4大重点抢先看
台北市都市更新处23日提请「都市更新事业及权利变换计划内有关费用提列总表」修正,并送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通过,将于12月正式生效,示意图。(温予菱摄)
为配合全球原物料上涨、内政部与北市府公告发布计划或标准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处23日提请「都市更新事业及权利变换计划内有关费用提列总表」修正,并送都市更新及争议处理审议会通过,后续将于113年12月正式公告生效。都更处说,此次虽然未将建商就成本所提升的效益加入估价考量,但未来将在都更审议上要求纳入,以反映房市价格保障民众权益。
都更处表示,为反应物价实务需求,都市更新案实施者提列更新成本费用,盼使费用提列趋于合理;同时为顾及所有权人的权益,减少争议并审议效率,北市府于2011年1月公布「都市更新事业及权利变换计划内有关费用提列总表」,并历经二次修订,今再度启动检讨作业修正。
都更处说明,此次修正共有4大重点,分别是配合内政部修正《土地复丈费及建筑改良物测量费收费标准》,将修正建物灭失、地籍测量及土地分割等地籍整理费用,以反映地政机关实际作业规费;为因应全球原物料上涨及营造工程物价指数调整,将修正钻探费用、外接水、电、瓦斯管线工程费及公共设施开辟费用的单价。
都更处说,考量实务执行及防灾型都更专案计划公告发布,将新增相关建筑容积奖励标章、性能评估及建筑能效标示的审查费、规画费及耐震标章特别监督人费用,强化建筑物耐震安全品质;因应「修订台北市大众运输导向申请开发许可地区细部计划案」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规定,新增回馈代金或增额容积费用,使实施者及审议有所依循。
对于此次提列总表修正,都更处补充,未来在都更审议上,将要求实施者就成本所提升的效益纳入估价考量,以反映房市价格并保障地主权益。此外,新修订总表预定于今年10月发布,并于12月正式生效,实际内容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