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法人大量囤房 房仲:可鼓励经营租屋
台北市法人持有住宅数量多,最高达673间,遭市议员质疑,政府打房抓小放大,只课一般民众囤房税,却不认为法人有囤屋行为。对此,房仲业者表示,法人持有住宅,多为信托房屋或高总价商办,与其抨击其囤房,不如鼓励法人经营租屋,才是对市场较有帮助的作法。
台北市议员王鸿薇指出,在台北市法人持有住宅数量前10名者中,有6名为银行、2名为人寿保险公司,另外两名分别为医院及公营事业,持有量最高者达673间,其中保险公司持有住宅,多为资产投资,应属囤房行为,政府却不认为是囤房,只对一般民众的非自用住宅课囤房税,根本是抓小放大。
住商不动产企划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说,法人持有的房屋,都属营业用,无法办理自用住宅使用,就算课征房屋税、地价税,金额也不高。
徐佳馨说明,法人持有的住宅,多半是信托房屋,信托受理单位多为银行,也有一定程度市场需求,例如公务人员必须靠信托完成财产申报,隔代移转房地产,也要透过信托。
至于寿险业,徐佳馨解释,寿险业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必须符合金管会租金投报率2.875%的规定,且寿险业购买的物件,大部分为高价商用不动产,不是一般购屋人会买的住宅,去指责寿险业囤房,「有点奇怪」。
徐佳馨认为,与其批评法人囤房,不如比照日本、英国经验,鼓励法人经营租屋,不仅可在台湾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对于端正租屋市场也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