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防針孔攝影12年未修法 挨批8月喊修迄今僅開1次會
北市府现有「台北市公共场所防止针孔摄影暂行管理办法」,迄今已12年未修法。示意图/ingimage
创意私房事件爆发,北市派出所、温泉会馆都曾遭针孔偷拍惹议。北市府现有「台北市公共场所防止针孔摄影暂行管理办法」,迄今已12年未修法,议员质疑市府8月提修法,迄今12月仅开一次跨局处会议,直呼速度太慢。市长蒋万安坦言,确实到一个时间需重新检视,一个月内提出具体修法方向。
台北市公共场所防止针孔摄影暂行管理办法2002年9月上路,主管机关为建管处,规范公共场所为捷运站、旅馆、医疗院所、健身中心、国小以上各级学校、政府机关等,建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对厕所等设施反针孔摄影侦测,每月至少执行一次。最近一次修法是2012年8月发布,仅修调整机关名称,迄今12年未再修法。
议员林亮君指出,今年爆出创意私房事件,副市长林奕华8月6日在市政会议提出该暂行管理办法应该修正,蒋万安10月29日在市政会议也有相关裁示。过了4个月,市府至今仅开一次跨局处会议,直言速度太慢,看不出蒋市府的积极作为。
她也发现,公共场所辖管局处执行针孔侦测的稽查纪录,公园处每月1至2次稽查都合格、文化局的有稽查员却无勾选检查结果、观传局称检查数次却无提供表格给她,直呼有法却执行不利。另外,该暂行管理办法第4条所指政府机关的定义应更清楚。
林亮君要求市府,重新评估公共场所范围,确保涵盖所有可能加装针孔的公共空间型态;制定统一复查流程与机制,包含使用专业器具、稽查表资讯更细致化等。
建管处长虞积学表示,当时因应璩美凤光碟事件,特别订定该暂行管理办法,防范公司场所装设针孔,以维护女性安全隐私,如今受保护对象不再只有女性。
虞积学说,此次修法两个重点,一是正名,将位阶定位成正式的行政规则,再者是公共场所的增修改,包含幼儿园、补习班、长照机构等公私有场所都应纳入,将开会确认并归类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若部分没共识,建管处将签报府级去做裁示,预计年底前公告草案条文、明年3月底前完成修法、4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