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猎”的市委书记:从吃喝打牌到一次索要100万
(原标题:被“围猎”的市委书记:从吃喝打牌到一次索要100万)
2019年7月,时任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陈吉明被查,后于2020年8月被“双开”。通报中,其“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赌博”“生活腐化堕落”“为政不廉、亲清不分,甘愿被‘围猎’”等表述引人关注。
11月2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视频节目《被“围猎”的市委书记》,披露了陈吉明背离初心、丧失警惕、逐步被老板们“围猎”的过程。
陈吉明出生贫苦,为跳出农门,曾经也是一名积极向上的知识青年。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自贡市委党校工作,随后又在市政府、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等多个单位锻炼,逐渐成长为主政一方的领导干部。
四川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袁勇说,大概在2003年左右,陈吉明担任自贡市副市长,联系民营企业,开始跟各种企业老板打交道,就此拉开了他被“围猎”的序幕。
节目披露,“围猎者”们小心翼翼地掩盖着逐利的目的,不断向陈吉明进行感情投入。典型的一招,就是陪他打麻将。据统计,光是通过打牌铺底和故意输钱等方式,这些老板就先后向陈吉明输送了100多万元。
此外,每到周末,都有人邀请陈吉明在高档酒楼、饭店吃喝玩乐。有个老板甚至把这种吃饭喝酒的感情投入维持了四五年之久,才第一次提出帮忙的请求。
“商人老板拉拢和腐蚀我,都是从不经意的一些吃吃喝喝、打牌娱乐这方面开始的”,陈吉明说,老板们对他车接车送、请吃饭喝酒、陪他打牌,“反正感觉到给我提供这样一种服务,自己感觉得非常周到, 非常热情,而且给我的感觉也是,他是一种心甘情愿的(服务)。”
这种“冷水煮青蛙”的巧妙方式让陈吉明很受用,感觉很“舒服”。沉迷于“情感围猎”之中,他渐渐把“围猎者”当作了好兄弟、好朋友,开启了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加速度”。
2005年,陈吉明在自贡市分管交通工作。当时四川省道S305线要进行升级改造,部分路基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通过吃请,老板杜某某和陈吉明搭上了线。酒酣耳热之际,杜某某对其大肆吹捧,在陈吉明这里得到很好的“印象分”。在杜某某提出想承揽省道S305线的部分工程后,陈吉明积极协调,通过向下属“打招呼”的方式,最终帮助他获取了其中一个标段。为表示感谢,杜某某又邀约陈吉明一起吃饭,并送上了一个大红包。
陈吉明说:“吃了饭以后,他(杜某某)把我单独留下,用一个纸袋子就(拿)给我,他就感谢我(对)他做这个工程的支持,我当时拿回家(注:家楼下车库)一看,里面是20万元人民币。”
这是陈吉明早期收受的单笔最大的感谢费。当发现纸袋中的现金数额如此巨大时,他既兴奋又害怕,甚至不敢放回家里。
陈吉明在被“围猎”中日渐麻木,几年后就以“借”的名义一次性收受了100万元。
四川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尚尚介绍:“大约2011年,陈吉明在和一个张姓老板在聊天过程当中,就提到了家里最近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提出向张老板借款100万元,同时约定一年之后归还本金和利息,张老板听后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他。”
表面说是“借”,其实双方心知肚明,既没有打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一年后陈吉明不提还钱,张老板也没有要钱。
党的十八大后,慑于反腐压力,陈吉明虽然也有过一些退赃行为,包括将这100万元悉数归还给了张某某,但他内心的贪念并没有斩断。一些商人老板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另辟蹊径,用上了新的“围猎”套路——通过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送给陈吉明实际使用。
不仅如此,2018年初,陈吉明在和老板吴某吃饭时,提出想要“借个车开”。吴某在问清楚他想要什么样的车后,花了40余万元,以他人名义购买了一辆白色的奥迪A5轿车,直接交给了陈吉明的家人使用。
在落马后,陈吉明终于对这一场“围猎”有了清醒、深刻的认识:“他实际上是在跟我手中的权力讲感情,在跟我手中的权力交朋友。他们不是捧着我,而是捧着我手中的权力。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训,可惜自己明白得太晚。”
陈吉明(中)
2020年10月19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吉明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8年,陈吉明利用担任自贡市自流井区区长、自贡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资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安置、企业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和索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3.9982万元。
推荐阅读:
忏悔人:王风昭
原任职务: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工会副主席、财政所负责人
触犯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2020年8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法院对被告人王风昭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责令退赔贪污违法所得2069万余元,退赔挪用公款违法所得750元。依法变卖随案移送的三处房屋、五辆汽车及一枚DR戒指,并予以退赔,不足部分由被告人王风昭继续退赔。 犯罪事实: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王风昭在担任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财政所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发票、伪造领导签字、通过他人账户走账及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2069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49万余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我非常悔恨,辜负了组织培养、领导信任,更对不起家人。我认罪认罚,希望有生之年回归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王风昭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追悔莫及。
我出身农民家庭,从一名财政所会计到负责人,用了23年。一步步走来,手中的权力一点点变大,虽然级别不高,但掌握财政大权的滋味让我逐渐忘乎所以。 2009年,我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随后认识了徐某并发展成情人。每月给她生活费,还买了轿车。我像着魔一样贪图女色,同时包养多名情妇,为女人疯狂花钱,没有了思想和灵魂,像行尸走肉般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 2012年8月,我以虚开发票、伪造领导签字入账方式,第一次贪污了26万余元。此后,我陆续以该手段贪污。直到2017年不再担任财政所负责人,累计贪污了200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我包养情人、炒股、做贵金属期货、购买理财产品等挥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