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欧盟碳关税上路试行 台湾准备好了吗?(张郁柏)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抢先试跑,针对钢铁等6种产品实施,成为企业出口欧洲市场造成新一波挑战。(图/中新社)

欧盟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气候措施「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已于本月(2023年10月)上路试行,虽然目前仅要求欧盟进口商提交碳排放相关数据,尚不需缴纳费用,但2026年1月起一旦过渡期结束,便会开始实施付费制的碳关税机制,欧盟海关只会允许经授权的碳关税申报人进口的产品入境欧盟,因此进口商必须购买碳关税凭证始能将货物进口至欧盟国家,无疑增加不少交易成本。

欧盟碳关税政策旨在以零碳排(Zero Carbon Emission)取代碳中和(Carbon Neutralization)交易机制以及解决碳泄漏(Carbon Leakage)风险,透过确保进口产品和欧盟境内生产产品的碳价格相当,平衡欧盟境内与欧盟境外生产的碳成本,以保护欧盟制造商的减碳排努力成果,达到公平交易及保护世界环境的目标。

一旦欧盟课征碳关税,其他国家将会仿效对进口商品课征碳关税,例如美国参议院于2022年6月7日提出清洁竞争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有人称其为美国版碳关税,一旦经国会正式通过(目前已完成二读),美国海关将会从2024年起开始课征碳关税,并不会如欧盟有过渡期间,且所涵盖的产业面更广,可能纳入耗电量高的电子资讯产品与电动车零组件。根据出口统计数据显示,台湾近年来直接对美国出口量占出口总值的21%,金额超过千亿美元且还在持续增加,因此美国碳关税对于台湾的高科技厂商的出口冲击,恐怕会比欧盟碳关税带来的影响更大。

据悉,许多台湾厂商已收到欧盟客户的供应商产品规格问卷,准备要在今年10月进口产品申报相关碳关税资讯,里面许多问题与碳盘查、碳含量、碳价格与碳关税有关,但多数出口企业缺乏足够的资料来填写问卷,除了企业本身都还未进行碳盘查外,我国政府也还没有订定碳定价制度,若政府不尽速建立碳定价制度来课征碳价或碳关税,并施行碳税稽征申报制度,我国企业只能将碳税缴给欧盟,对我国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减碳补贴政策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回顾我国政府迟至2022年3月始发布「2050净零排放路径」,正式加入全球超过130国家所承诺之2050年达成「净零碳排放」的气候承诺目标。我国公布目标时程时已晚于多数已开发国家,减碳目标的规划细腻度亦不足,短、中、长期目标更是过于理想化而缺乏实行可能性。例如国家发展委员会订出2040年新售小客车、机车将100%全面电动化,市区公车也将于2030年达到全面电动化的目标,但对大货车、大客车则未设有限制。

然而,目前全台湾汽车登记总数超过800万辆,电动车数量不到2%。全世界至少有18个国家订出禁售燃油车的具体时程,如挪威预计在3年内达到完全禁售燃油车的目标,英国于2030年内年全面禁售,美国加州及日本则将期限订于2035年;相比之下,我国政府只选择以「补助」的方式鼓励民众汰换燃油车,而非以「禁售」的手段为之,对于达到净零碳排的目标显得决心不足与过于保守。

面对欧盟碳关税的启动以及美国清洁竞争法案的蓄势待发,台湾不少企业正积极购买碳权,然而治本之道应为企业与政府共同从内部开始减碳行动,为此,台湾许多龙头企业已纷纷成立「1+N」供应链减碳团队,协力让上中下游厂商完成绿色转型。

当减碳排已不再只是为环保,更是攸关企业兴衰存亡的重要关键时,期待我国政府能有更多作为,并注入更多能量让我国企业正式挥别「碳焦虑」。

(作者为美国宾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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